學校年終評優方案

根據烈山區教育局《關於做好2017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覈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學校年終評優方案

一、考評原則:

遵循“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全面考覈、注重實績”的原則。

二、考覈對象:

全體在編在職教職工

三、考覈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馬永軍

副組長:樑長銀

組 員:孫學峯 李永俠 劉 紅

考覈小組名單:(由教研組推薦或選舉產生)

劉 紅 牛海鵬 關 曉 朱德旺 李寶同 李祥法 祖美玲 王 鋒 唐永新

四、考覈內容:

考 核 內 容 包 括 德 、能 、勤 、績 、廉 五個 方 面 ,重 點 考 核 工 作 實 績,即 政 治 表 現、主 要成績和作出的貢獻等。

五、考覈等次及優秀比例:

考覈等次分爲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優秀等次人數按 15%計算爲 10人(不含正職校長、書記)。

優秀等次人員分配如下:七年級組 3人,八年級組2 人,九年級組 2人,後勤組 2人,行政組1 人。

六、優秀等次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校,教育思想端正,教育理念先進。

2、爲人師表,嚴格執行職業道德規範,具有奉獻精神,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爲學校分憂解難。

3、有健康的心理素質,有良好的自控能力,能協調好各種人際關係,有團 隊協作精神。

4、認真履行本職工作,工作實績達平均水平及以上。

5、校內教育教學實績排名處中等及以上。

6、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直接定爲不合格等次。

(1)對學生實施挖苦、諷刺、辱罵等語言傷害或體罰、變相體罰等其他侮 辱學生人格尊嚴的行爲;

(2)違反教師“三亂”行爲,向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

(3)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4)在學校各項工作考覈中經常處於末位的。

(5)上級機關和學校制定的教學指標未完成的(繼續教育和校本培訓)。

(6)一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

(7)經常不遵守勞動紀律,經常有事不請假,善自遲到、早退、曠工行爲的。

(8)不接受學校工作安排,強詞奪理、態度蠻橫、用各種理由推託,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的。

(9)在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消極對待、應付了事、態度不端正的。

(10)有重大教育教學事故或校園安全事故的。

七、考覈程序:

1、2月25日前學校公佈《學校2017年度年終考覈評優方案》,填寫《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年度考覈登記表》。

2、2月20日—2月24日,成立考覈領導小組,按領導與羣衆4比5的比例分配。

3.推薦優秀候選人名單。七年級組4-5人,八年級組4-5人,九年級組4-5人,

後勤組4-5人,行政組 4-5人。各組分別由年級組長和分管的領導負責,按優秀 等次條件考評推薦。

4.國培老師由參加國培前所在年級或組考覈。

5.支教老師(包括借用人員)由受援學校或借用單位考覈。(兼代課的教師由所在辦公室確定所在年級組)

第一步:分組推薦

七年級組負責人:王 鋒 推薦範圍:七年級教師

八年級組負責人:李祥法 推薦範圍:八年級教師

九年級組負責人:馬 永 推薦範圍:九年級教師

後勤組負 責 人:關 曉 推薦範圍:後勤人員

第二步:討論

1、經校領導班子研究確定推薦人名單。

2、經考評小組綜合考評確定優秀候選人名單。

3、2月28日,在校公示欄公示,公示期爲七天。

4、3月7日,填寫考覈表。

5、3月10日,報烈山區教育局審批。

八、考覈結果的使用: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覈結果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專業技術職務晉升、 續聘、解聘、增資和獎懲等的重要依據。相關薪資待遇情況參照上級部門文件執 行。

烈山區昕昕中學

學校年終評優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爲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發揮先進教師的輻射作用,體現我校民主、信任、尊重、理解的管理理念。根據區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如下年度評優評先方案。

二、評優評先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 XXX XX XXX XXX XXX

執行組長: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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