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監控設備管理制度

一. 職責

電子監控設備管理制度

1. 物業管理處警衛組專人負責監控;

2. 黨政辦網絡管理員定期對電子監控系統和紅外佈防系統進行檢查,對出現的故障及時維修

二. 電子監控系統

1. 電子監控系統由物業管理處警衛組安排專人負責看護及監控,監控員不得私自離崗;

2.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監控主機房參觀,監控管理員(網絡管理員)不得私自帶人進入監控主機房;

3. 監控人員發現可疑車輛、人員及物品要及時彙報,並聯系各門崗進行覈實、確認,如發現違法行爲要報告公安部門;

4. 監控內容實行三級密碼管理,彙報公司經理得到允許後才能調閱相關內容;

5. 未經公司經理同意,各部門、各車間不得調閱監控內容;

6. 監控內容不得隨意更改或刪除,不得隨意開關監控器;

7. 監控錄像按系統設置自動保存一個月內容,一個月之前的錄像自動系統將自動刪除,如有需要,可另行備份;

8. 定期對監控機臺、控制檯及監控屏幕進行一次全面的校對和保養。

三. 紅外線佈防系統

1. 公司下班後,確認佈防區域內無人員活動,啓動紅外線佈防系統(啓動操作:輸入1234佈防),啓動後,由專人負責看護、彙報,並處理異常情況,在第二天工作人員進入工作場所前解除佈防(撤防操作:輸入1234撤防);

2. 當佈防系統報警後,確認區域(根據控制檯屏幕顯示的編號,對照布點編號確認),迅速展開圍捕工作,確認是人還是動物造成的原因或是設備故障問題,及時處理排除,由於設備故障原因無法排除的及時彙報上級,由專業人士進行維修;

3. 發現紅外報警時,各崗位應高度警覺,注意周圍有無異常情況及可疑人員動向,如有人搬動公司產品或設備,應主動迅速上前盤問,覈實證件、年紀、人的特徵、東西形狀型號等,並及時彙報;

4. 發現盜竊公司財務者,應迅速聯繫部門領導及公安部門,迅速展開圍捕計劃進行抓捕;、

5. 覈對被盜財務及設備並及時彙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財務設備後報警,保存被盜財務設備,保護好作案現場,給予公安機關提取線索證據;

6. 每月對佈防點、放射紅外線的樁子及線路等進行檢查覈對,清理障礙物,保證其運行正常;

7. 每班對於檢查的情況及時記錄,對於出現的異常情況要詳細說明情況,在交接-班時做好交接。

四. 相關記錄

1. 填寫好監控記錄,紅外線報警記錄表;

2. 及時做好監控及紅外佈防裝置異常處理單。

電子監控設備管理制度 [篇2]

1.總則

1.1爲保障本公司電子監控系統正常運行,規範監控人員日常工作,依據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2安全辦負責監控室的管理工作。

2.崗位職責

2.1監控人員負責好公司安全、生產、員工勞動紀律及其它監控範圍內的.工作,並做好當班的資料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彙報處理。

2.2嚴格按規定操作步驟進行操作,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安全有序,不得無故中斷監控,刪除監控資料,否則,將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3監控用的計算機不得做與監控工作無關的事情。

2.4認真學習監控設備的操作規程,維護和保養好監控設施。

2.5負責監控的衛生清潔,保持室內乾燥。

2.6未經允許不得隨意代班、調班,當班時不得擅自脫崗、睡崗,嚴禁-看報刊雜誌,打私人電話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7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控制室。

2.8嚴禁帶零食進入監控室,室內嚴禁煙火,水杯應放置在遠離電器設備的地方。

2.9負責對消防泵運行情況的檢查、監督,確保其正常運轉;負責緊急情況下消防泵的啓動,確保應急處置及時到位。

3.工作管理

3.1監控人員應做好實時監控書面記錄和交接記錄。

3.2除監控人員及公司主管人員外,其他人員嚴禁進入監控室,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進入電子監控室的,須得到公司主管領導或安全辦負責人同意,同時值班工作人員,應做好詳細記錄、存檔備案。

3.3監控人員不得向被監控作業現場人員介紹監控範圍和效果,不得與被監控崗位人員串通信息或徇私舞弊。

3.4工作期間出現異常情況,必須迅速通知相關崗位、人員採取相應措施。

3.4.1若出現偷盜、火災、員工人員傷害、資金安全等一般情況時,要迅速與保衛取得聯繫,通報事故的發生情況,督促保衛迅速前往處理,同時向值班經理或主管領導彙報。

3.4.2若出現重大偷盜、火災、溶劑油泄露等危險情況時,要迅速報警,並

通知崗位員工及保衛人員採取緊急措施,緊急搶救,並通知值班經理及主管領導。

緊急電話:火警119、盜警110

3.5電子監控室設備出現監控人員無法排除故障時,應及時反映,並跟蹤,催促設備的維修情況,確保設備儘快投入使用。

3.6每週一10:00之前將上一週監控情況書面形式報安全辦。

3.7維修人員(含公司內部及外來人員)進入監控室維修設備,必須有專職安全員在場,專職安全員對拆、裝零部件做好詳細記錄、備案待查。

3.8電子監控工作人員不得隨意打開監控設備、拆裝零部件,如需進行小範圍維修和保養,應做好記錄並將具體情況通知電工班。

4.資料管理

4.1電子監控記錄的調閱

調閱監控記錄需持有公司主管領導或安全辦籤批的文件,維修人員因需調查機器事故原因而查閱記錄的,監控室人員應做好詳細記錄。

4.2電子監控硬盤的調閱

調閱電子監控硬盤須經安全辦同意,並由計算機管理人員負責操作 ,確保系統穩定,工作人員同時做好詳細記錄。

4.3電子記錄資料的刪除

爲確保公司查閱,各類電子記錄資料必須存檔十五日以上,刪除資料必須經過主管領導書面同意,同時電子監控人員應將該情況予以詳細記錄。

5.附則

5.1監控人員須遵守有關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5.2監控室設備出現不正常運行情況,監控人員未經及時彙報或造成設備損壞的,要追究當班人員責任。

5.3監控人員有違規違紀行爲的,按公司制度予以重罰。

6.相關記錄

6.1《電子監控巡查記錄》

6.2《交接-班記錄》

6.3《消防泵運行記錄》

6.4《監控設備故障與維修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