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生產技術例會制度

爲規範技術專題會議秩序,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煤礦生產技術例會制度

第一條 技術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會議於每月的下旬的星期六或星期天下午召開。具體日期、時間和地點由礦技術科接礦總工程師通知後通知其他單位或個人。

第二條 技術例會由礦總工程師主持,參加人員爲副總工程師、安檢科、通風區、機電科、運輸區、兩採區技術主管及相關技術員、技術科科長、副科長及各專業組長。由技術科派專人作會議記錄。

第三條 技術專題會的主要程序和會議內容:

1、對國家、公司及礦的相關技術政策、規定進行學習;

2、對各專業的相關技術業務知識進行理論培訓 ;

3、施工隊組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存在的問題或好的建議和方法;

4、各區科技術人員對隊組提出的問題進行答覆;

5、對隊組提出的建議和方法進行討論,科學可行的予以採納;

6、各區科提出本區科解決不了的技術問題或需要其它部室配合解決的技術問題;

7、研究各區科提出的技術問題,如需安排工作的,總工程師做出安排;

8、總工程師就會議做總結講話

9、所有參加人員都要高度重視技術例會,認真準備,提前做好發言稿,在會議上都應充分發表意見,提出建議。

第四條 所有參加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因故不能參加者需提前向總工程師請假並徵得總工程師同意。對於無故遲到者一次罰款200元,不到者一次罰款500元。

第五條 會議期間,所有參加人員都應將手機調至震動模式或關機,否則處以100元罰款。

煤礦生產技術例會制度 [篇2]

一、會議內容:

1、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2、聽取各單位關於執行“三大規程”,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彙報,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辦法,並落實到有關單位和個人。

3、對礦內發生的'重大人身事故和非人身事故進行分析,討論處理事故責任者和嚴重違章人員,吸取教訓,制訂防範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4、檢查近期安全生產有關事項的落實情況,對完成不好的要分析原因並追究責任,對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做出相應處罰。

二、具體要求:

1、礦每週要召開一次安全辦公例會,辦公會議由礦長主持,安全礦長、生產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蔘加。

2、會議具體時間爲每週五下午二點,會議地點在礦調度會議室。

3、會議之前,要做好充分準備,抓住重點,講求實效。

4、會後由安全科負責對所研究確定的事項寫出紀要,並做好相應的落實監督。

5、無故不參加者,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安全科彙報上次辦公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對完成不好的要追究原因和責任,對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要做出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