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是由一國地方政府徵收、管理和支配的一類稅收。繳納地稅要怎麼寫會計分錄呢?下面是小編爲你整理的繳納地稅的會計分錄做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繳納地稅的會計分錄做法1你當月計提提時,分錄爲: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教育附加
城建稅
次月上稅務扣款,拿到扣款憑證時,分錄爲:
借:應交稅金-教育附加
城建稅
貸:銀行存款
繳納地稅的會計分錄做法2計提地稅會計分錄怎麼做,繳納的地稅如何做會計分錄
營改增後大多企業地稅只涉及個人所得稅及附加稅
個稅隨工資一同做不需要單獨計提: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附加稅根據應繳納的增值稅計提
計提分錄: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繳納地稅的會計分錄做法3月底計提時
借 :稅金及附加---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等
貸:應交稅費--- 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等
繳納時
借 :應交稅費---城建稅 教育費附加等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地稅的種類地方稅包括下列稅種:
1、繳交營業稅的地方企業所得稅(不含上述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
2、個人所得稅,
3、城鎮土地使用稅,
4、資源稅,
5、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含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交納的部分),
6、房產稅,
7、車船稅,
8、印花稅,
9、屠宰稅,(2006年2月17日起廢止)
10、農牧業稅,
11、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的'農業稅(簡稱農業特產稅),
12、耕地佔用稅,
13、契稅,
14、筵席稅,(已失效)
15、土地增值稅。
16.地方教育附加稅。
17.營業稅(不含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交納的營業稅)
地稅的特點地方稅如果沒有體現“地方”特點,就談不上地方稅。現行的中央稅、地方稅、中央地方共享稅體系中,一些地方稅有演化爲共享稅的趨勢,共享稅也不規範。地方稅首先應突出“地方”特點,適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現實,地方稅制在適應一般地區的普遍性安排的同時,還應有適應老、少、邊、山、窮地區的特殊性制度安排。地方稅應有區域特點,可以省或大區域爲界。在統一稅法的前提下,賦予地方相對靈活的稅權。尤其是對民族區域自治地方適當下放稅收管理權限的問題,民族區域自治法早已有原則性規定,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又進一步授權。但是,在實踐領域進展不大。國家出臺稅收政策,當然應以全國的普遍情況爲背景來設計,但也應儘可能照顧各地區發展的不平衡性和差異性,適當考慮一些特殊地區的特殊利益和需求。在新一輪地方稅改革中,希望在統一稅法的前提下,賦予民族區域自治地方更多一些相對靈活的稅權,以便更好地發揮稅收對少數民族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