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員的崗位職責範文

  篇一:礦山管理及安全員崗位職責

1、在公司的領導下負責對本公司礦山的全面監督管理工作。

煤礦安全員的崗位職責範文

2、負責公司與礦山外包開採隊的溝通與協調工作,監督、指導、糾正其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公司礦山設備(含礦山破碎設備)的管理,加強維護保養和維修管理工作,確保礦山的安全生產。

4、負責監督、檢查和糾正礦山生產工作中的相關安全問題。

(1)、監督、檢查外包開採隊是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是否嚴格執行露天礦山相關規定和本公司關於礦山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監督、檢查外包開採隊是否堅持“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發現礦山生產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向外包開採隊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和督導承包方立即糾正錯誤。

(3)、監督外包開採隊是否貫徹“五同時”原則,即安全與生產同

時計劃、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監督外包開採隊在安全技術措施和計劃方面的組織與落實情

況,並協助外包開採隊做好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

(5)、深入採場,解決安全、質量和技術問題,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出現設備和電路問題時,應及時安排公司機電維修工,對問題進行及時處理,保證礦山生產的有序進行。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與外包開採隊負責人溝通、協調或向公司彙報情況。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公司領導處理。

(6)、加強監督、檢查和督導採場的邊坡管理,督促開採隊做好邊坡檢測與整治,防止滑坡事故。

(7)、加強監督、檢查和督導採場的防洪與疏幹、排水及防火工作,做好水災、火災的預防與處理。

(8)、加強監督、檢查和督導礦山排土場管理和採場運輸系統的安全管理。

(9)、負責各類事故的彙總統計上報工作,並建立健全事故檔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及時參與和協助組織、指揮事故搶救,並按規定參加事故調查和處理。

(10)、監督、督導、協助外包開採隊定期召開專業安全生產會議,全面分析礦山的安全形勢,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11)、檢查、督促開採隊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督導礦山衛生保健制度的執行,並建立健全安全衛生管理網,

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

礦山安全員崗位職責

1、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督促檢查礦山工作

人員對《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安全操作規程》、國家和四川省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本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2、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礦山工作人員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教育和指導礦山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3、參與編制本公司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檢查落實情況。

4、監督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無爆破員安全作業證的人員進行爆破工作。

5、經常深入採場檢查爆破工作面,發現隱患應及時上報或處理,工作面有重大隱患的,安全員有權制止爆破作業;不能處理的及時向礦長(礦山負責人)報告。

6、監督、協助和管理民爆公司運送爆破器材至礦山場地後的暫放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

7、督促爆破員、保管員、押運員及其他作業人員按照本規程和安全操作細則的要求進行作業,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糾正錯誤的操作方法。

8、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其作業,並立即報告班組長、開採隊負責人處理;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止作業或緊急撤離。

9、隨時巡查礦山,經常檢查設備設施和工作地點的安全狀況,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10、組織分析傷亡事故原因,採取積極的防範和應對措施。 11、參加本單位安全會議,分析安全形勢,提出改進措施及建議。

12、參加縣市級安全生產相關會議和培訓等,並在實際工作中落實,

嚴格執行礦山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篇二:煤礦安全檢查員崗位責任制

煤礦安全檢查員崗位責任制

一、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煤炭行業安全規程、規定、技術標準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

二、 檢查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業務保安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三、 協助領導組織定期的安全檢查和專業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登記、上報,並督促落實整改。

四、 協助領導制定、修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臨時性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

五、 、負責召開安全例會,開展安全活動日、安全競賽等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六、 制止“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對於危機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可以採取臨時處置措施。

七、 參與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調查和工程竣工驗收。

八、 參加煤礦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出防範措施。

九、 負責事故和“三違”情況的統計和上報。

十、 法律、法規及煤礦企業規定的其他職責。

  篇三:煤礦安全檢查員的`安全職責

煤礦安全檢查員的安全職責

一、煤礦安檢員的地位和作用

1、地位煤礦安檢員是由各級安全第一責任者直接領導的,是安全檢查機構的執法者。安檢員的一言一行,好與壞對安全生產起着決定性的作用;其次安檢員又是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員;其三安檢員也是礦工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的保護神。因此,安檢員在煤礦安全生產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2、作用

(1)及早發現和糾正不安全行爲。

(2)及時發現不安全狀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安全程度。

(3)及時發現和彌補管理缺陷(直接查找或通過分析判斷髮現管理缺陷)。

(4)發現潛在危險,制定防範措施

(5)及時發現並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6)結合實際,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煤礦安檢員的職責

(1)依照國家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等制度檢查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

(2)檢查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3)協助領導組織定期的安全檢查和專業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登記、上報,並監督落實。

(4)協助領導制定修改安全管理制度

(5)負責組織安全例會,安全活動日,開展安全競賽和總結,推廣安全先進經驗。

(6)制止“三違”。

(7)參與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工程竣工驗收。

(8)參與煤礦企業事業調查、分析、處理和提出防範措施。

(9)負責事故和“三違”統計、上報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煤礦安檢員的權利

(1)實地檢查權(隨時進入作業場所進行安全檢查)

(2)詢問權。有權向受檢單位、領導、職工詢問安全情況。

(3)查閱資料權。有權查閱受檢單位有關安全資料。

(4)處置權。有權制止“三違”,關按有關規定有權給責任者一定的經濟處罰 。

(5)上告權。對煤礦企業領導拒不接受正確意見,堅持違章作業,冒險生產者有權越級上告。

四、煤礦安檢員的義務

(1)安檢時出示證件,向被檢者證實自己身份。

(2)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秉公執法,不徇私情。

(3)不得向他人泄露案情及企業有關保密材料

(4)爲檢舉和舉報人員保密。

(5)不得利用職權牟取私利,要公正廉潔,克已奉公。

  篇四:煤礦安全質量驗收員崗位職責

一、在安全礦長、安全科長領導下,搞好本礦質量驗收工作。

二、對工作必須認真負責,負責安全、質量和文明生產檢查工作。

三、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和技術作業規程,嚴格執行施工標準,把好質量關,實現質量標準化。 四、嚴格檢查驗收,每十天隊各區隊進行一一次質量大檢查,認真評比,嚴格評分,除按制度對包乾工資升降和罰款外,每次驗收結果要詳細製表存檔。

五、必須熟悉“作業規程”規定的各項質量要求。

六、必須嚴格執行驗收時間及次數,還必須不定期對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七、對各區隊不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或質量標準化標準的,有權進行罰款或提出處理意見。

八、將每次質量驗收情況要實事求是的彙報各有關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