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監控管理制度

1、學校負責組織每月定期對所有校舍進行一次大檢查。

校舍安全監控管理制度

2、如出現開裂,滲漏、掉磚等情況,應採取發現一處修理一處的措施。如嚴重情況或有險情時及時報告主管部門,經鑑定爲危房的,堅決停止使用。

3、每一位教師,學生都有義務愛護學校的公共設施,如發現要及時彙報,防止不必要情況發生。將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4、要加強國小校舍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嚴格按照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和施工,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不合格的工程決不允許交付使用,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校舍應當進行改造,使其滿足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5、要建立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預警體系和險情緊急處理預案制度,每年對國小、幼兒園校舍進行安全檢查和危房鑑定,做到定期檢查、定期養護,及時修繕,確保校舍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校舍安全監控管理制度 [篇2]

一、校園安全監控系統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二、值勤人員應定期對設備運行情況例行檢查,包括對攝像頭的牢固情況、有無漏雨情況、編碼器的運行情況、網絡寬帶的運行情況等。杜絕設備停止工作現象的出現。檢查完畢及時填寫例行檢查日誌。

三、必須保證監控設備持續供電。如有意外情況應及時聯繫相關部門儘快解決。

四、監控服務器數據必須保留30天以上。管理人員應及時導出有價值的錄像文件並保存到計算機。對一些重要的、可以作爲執法依據的錄像信息,要用刻錄機進行刻錄保存,刻錄的光盤應編號存檔。

五、在重要場所的監控要採用紅外攝像頭或加強光源,以保證其圖像清晰。

六、所有視頻監控錄像信息均爲學校內部資料。責任人必須嚴格依法遵守保密條款,採取有效措施履行保密義務,嚴禁資料外傳。

七、 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雷及電路安全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