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主任工作職責參考方案

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肩負着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保證學生在校期間安全學習、安全活動的重要任務,因此,要求各班主任老師做好如下工作:

學校安全主任工作職責參考方案

1、教育、宣傳工作,要充分利用晨、夕、班會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常抓不懈,有備課、有記錄,國小安全主任工作職責。

2、建立兩點名制度,即早上、下午各點一次名,如有遲到、曠課的學生,必須查明原因,及時與家長聯繫。

3、要按規定填寫或督促學生填寫標誌牌,內容填全填細,提醒學生天天佩戴。

4、放學時,要在教室門口整好隊伍,並帶領隊伍到學校操場指定位置,清點好人數,集體送出校門口。

5、每天的課間操,要帶領隊伍按劃分的樓梯線路下樓,下樓時要特別提醒學生不要擁擠,不要停下,不要低頭,彎腰或蹲下,如果出現掉鞋的現象一定先下樓等學生走完後再拿,以免發生擠倒、擠壓出現安全事故。

6、學校開展各項活動時(包括校內外),必須跟班,整好隊伍,清點人數,進行安全教育。外出活動,活動結束時,要整隊,清點人數,無誤後方可讓學生站隊回家,如遇路口,要送學生過路口。

7、如果發現教室內出現不安全因素(尤其是電器設備),出現要及時通報總務處領導予以立即處理,並派人看管,嚴禁學生觸摸。

8、爲便於及時和家長聯繫,要認真填寫好學籍卡,對學生的電話號碼和家庭住址要填寫詳細清楚。

9、班主任老師一旦發現學生因不慎出現問題,應立即送學生到正規醫院進行搶救或治療,切忌慌亂或不管不問。

10、全體教師都要增強保護學生的安全意識。不論課內外,都有責任配合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不允許讓學生做一些不安全的事情,更不能讓學生提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