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怎麼報銷

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探親假花費報銷的要求,希望大家喜歡!

探親假怎麼報銷

  員工探親假報銷

一、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1)、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職工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二、職工探親假期

(1)、職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爲30天。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爲20天。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爲20天。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三、探親假路程

職工享受探親假待遇的,可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四、路費報銷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其探親往返車船費,按下列標準開支:

(1)乘火車的,不分職級,一律報硬席座位費。年滿50週歲以上並連續乘火車四十八小時以上的,可報硬席臥鋪費。

(2)乘輪船的,報四等艙位費。

(3)乘長途公共汽車的,憑據按實報銷。

(4)探親途中的市內交通費,可按起止站的直線公共電車、汽車、輪渡費憑據報銷。但乘坐市內出租機動車輛的開支,不予報銷。

(5)職工探親不得報銷飛機票。困故乘坐飛機的,可按直線車、船票價報銷,多支部分由職工自理。

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基本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的假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務員探親假規定

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纔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探親假的期限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爲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探親假的待遇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