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保密守則的規定

一、涉密人員負有維護國家祕密安全的責任和保守國家祕密的`義務,應自覺遵守有關的法規和制度,接受保密組織的教育和監督。

違反保密守則的規定

二、選拔任用涉密人員,要依照機要幹部的標準和保密幹部專業化要求,進行嚴格審查,並報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備案。不得使用臨時聘用人員。

三、涉密人員管理由單位組織、人事和保密部門共同實施,並對涉密人員在崗情況每年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聯合檢查。對檢查中發現不宜留在涉密崗位的,應堅決調離。

四、涉密人員上崗前,必須先參加保密工作部門舉辦的保密業務培訓。

五、涉密人員在崗、離崗和出國(境)前及涉密外事活動前必須進行保密教育,不斷強化政治業務素質。

六、涉密人員必須與單位保密組織簽定保密責任書,履行保密責任和保密義務,遵守保密紀律和有關規定。

七、涉密人員辭職、調動,單位應徵求上級保密工作部門的意見,並視情況進行脫密期管理。脫密期一般爲6個月至3年。

八、涉密人員調動或退休須及時清退個人承辦、保管的密件,經有關部門驗證無誤後,方可予以辦理工作調動或退休手續。

九、本制度由市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規定與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