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常識的行爲守則

導語:我違反了僱主的行爲守則。不僅是以一個方式,而是以四個不同方式,其中之一涉及公然撒謊。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發生什麼事情了吧。

違反常識的行爲守則

正常做法是對此保持沉默,但我選擇“出賣”自己,部分原因是我有理由相信,跟我處境相同的人很多,但也是因爲真正過錯並不在我,而在於守則本身違反了常識、人類動機和簡潔明快寫作的原則。

行爲守則是可怕之物。夏洛特•霍格(Charlotte Hogg)曾幫助英國央行(BoE)起草行爲守則,目前也是我的慈善機構的顧問。

可她仍在行爲準則方面跌了跟頭,被迫於本月辭任英國央行副行長。看到了發生在她身上的事之後,我決定做一件過去從未做過的事情:安靜下來讀一讀自己要遵守的行爲守則。

英國《金融時報》的企業行爲守則的第一條,是要求員工“以專業、誠實和道德的方式行事”——這是不錯的,只是籠統了一點兒。但在第二個要點上,我已經遭到慘敗;它命令道:“熟悉本守則所含信息。”我得爲自己辯護一下,過去幾年我曾多次嘗試閱讀該守則,但我讀得慢,而9頁的枯燥文字讓我覺得有點兒多。

這不會使我成爲外人。它使我就像大多數人類一樣——在自然情況下,他們不會對健康與安全政策的細節感興趣。

過去一週裏,我詢問了遇到的所有人,是否閱讀了各自僱主的行爲守則。大多數人不是回答沒有,就是神情羞怯,說自己瀏覽過了。有些人聲稱閱讀過,但在被問到裏面包含什麼內容時,只能回答:“哦,你知道的,通常的那類東西”。

這意味着,包括我在內的數以百萬計的工資奴隸每年都觸犯了另一項規定,在一個方格內打勾、宣稱自己已閱讀、理解並致力於遵守行爲守則——其實他們根本沒有做。

下一個違反規定涉及我的一項義務:舉報任何未遵守守則的同事。我確實知道某位FT記者也沒有認真閱讀行爲守則,而我犯下了沒有出賣他的過錯。

但是,爲了如此微不足道的事兒而舉報一個人,違反我自己的道德原則——不告發朋友、尤其是一位能幹正直的`記者。那我該怎麼做?在這一點上,就像每一個棘手的、現實生活中的困境一樣,行爲守則絲毫沒有幫助。

行爲守則的其他內容籠統地說是完全明智的。唉,我擔心我的辦公桌狀況或許並非100%符合消防規定,我看到我有義務“閱讀、理解並遵守我們的財務政策、差旅費用政策以及數據保留與銷燬政策”——這有點沒完沒了。

然而,與其他多數公司相比,英國《金融時報》的行爲守則堪稱簡潔和精確的典範。在我的老東家摩根大通(JPMorgan),新版行爲守則長達50頁,起始頁是傑米•戴蒙(Jamie Dimon)的一張照片,他天使般微笑着,注視着不遠處。內頁還有其他照片:一些開心的女性和黑人,還有一名員工往其他人頭上倒整桶水——不明白這與摩根大通的所有員工應該尊嚴對待彼此的戒律如何相容。這份守則是一份同時含有重要事項和瑣碎事項的冗長清單:既有關於洗錢的嚴格規定,也有做良好全球公民的泛泛而談;把後者放在行爲守則中是荒謬的。它的涵義是什麼?它跟銀行業務有什麼關係?

我寧願看到一份沒有照片、價值觀和令人膩煩的首席執行官信件、但有一個包含清晰戒律的簡要清單的行爲守則。合理的開篇也許是這樣:不要做任何違法之事。不要做經不起《Private Eye》考驗的任何事——如果這件事被公佈在這本諷刺雜誌上,會難看嗎?不要做你羞於告訴同事的任何事。

這樣做的麻煩在於,它失去了行爲守則的真正目的——部分是公關努力,部分是被經理用作炒掉某人的藉口。正如英國央行所發現的,有時陷阱會逮住不該被抓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