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薪酬管理辦法

1. 目的

小企業薪酬管理辦法

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機會,促進公司及員工的發展與成長;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

3. 內容

3.1 新僱傭的員工、公司通過考查本人的學歷、工作經驗、工作能力等綜合資歷和所擔任的職務,確定其薪級。試用期結束後,公司將根據其本人的實際表現,決定是否調整其薪級。並且在員工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的表現情況隨時調整(高、低)員工的薪級。

3.2 根據公司政策,工資每年12月份調整一次。

3.3 因國家相關政策、行政法規變更或公司人員結構有較大變化以及其他原因時,公司可對工資做臨時調整。

3.4 工資構成:

本規定提及的薪資是指基本工資、補貼、月獎金、年獎、加班費、其它收入等。

月獎金:本月對員工的出勤情況、員工的突出表現及員工對公司的貢獻而定的表彰方式。 年獎:年獎是對員工年時間工作業績的表彰方式。

計算公式如下:月工資X工作時間比例X工作表現比例

工作時間比例:以12個月爲標準,至獎金髮放日滿12個月工作時間比例爲1。

加班費計算公式:

工作日:加班至20:00以後,50元補助;

休息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補貼)/22*200%*加班時間(天);

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補貼)/22*300%*加班時間(天);

3.5 員工缺勤、曠工期間的工資計算依照本公司制定的《員工休假規定》,《員工考勤規定》。

3.6 新僱員工第一月工資或離職員工最後一月工資將根據實際出勤天數按以下算式計算:(實際出勤天數/月規定出勤天數)*月工資總額

3.7 支付方式:

員工工資以現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規定的發薪日支付給員工本人。員工工資以月爲單位計算(考勤計算期爲上月27日至本月27日),如有本月未能計入的加班,將與次月工資一起發放。

工資正常支付日爲次月3日、10日。

3.8 中途離職:

若員工因各種原因中途離開公司時,未付的費用(包括工資、加班費和醫療補助費等)將在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和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一起核發。

3.9 根據國家以及公司有關規定,以下費用從每月工資中扣除。

個人所得稅

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大病、住房公積金)中個人負擔的部分。住房公積金爲員工自願參加的社會保險,員工可根據自身情況,聲明放棄此項保險。

應由個人負擔但公司已預支的費用

其他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資、離職員工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其他個人應負擔部分。

4. 薪酬保密

公司實行薪金保密制度。

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員知道員工薪水外,任何員工泄露薪酬祕密,嚴重者將受到開除的處分。

小企業薪酬管理辦法 [篇2]

一、總則

1.目的

(1)建立一種以崗位爲基礎,以工作績效考覈爲核心的正向激勵機制。

(2)把員工的薪資收入與崗位責任、工作績效密切結合起來。

(3)實現薪酬管理與分配的制度化,規範化。

2.適合範圍

(1)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計件制除外)。

(2)非公司所屬的外聯人員除外。

3.管理職責

(1)董事長(總經理)

根據公司的戰略發展規劃,提出本制度的制訂與修正原則,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則方案。

組織討論並批准本制度的實施。

(2)人力資源

負責組織本制度的修訂和實施過程中的解釋,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負責按各部門上報的考勤、考覈等資料,計算員工工資與獎金。 擬訂薪資年度預算,提出員工薪酬調整議案。

(3)財務部

負責對人力資源部提交的員工工資表進行復核及最終發放。

二、薪資的構成

1.薪資劃分

(1)按各部門的具體職責劃分爲五大系列:生產、營銷、管理、技術、後勤服務。

(2)根據公司的性質 ,集團以崗位標準工資爲主體結構的薪酬制度。

(3)基於激勵的需要,將薪酬體系劃分爲固定工資與浮動工資兩大部分,固定工資包括崗位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及各項福利津貼;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加班工資及年終獎金。

(4)基於崗位價值設定的是崗位標準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基於個人價值設定的是有補償性工資(包括學歷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以及福利津貼)和獎勵工資(獎金)。

(5)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學歷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以及福利津貼共六個項目構成月薪資總額:

2.崗位標準工資

(1)崗位標準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

(2)不同系列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比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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