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文化的概念

企業文化的概念

企業文化,它一方面是爲了保證企業的生存,使企業組織具備不斷改進的能力,提高企業組織的竟爭力。另一方面更是爲了實現個人與工作的真正融合,使人們在工作中體會生命的意義。

企業文化是整體文化系統下面的1種分支文化,是用文化學的理論和方法,研究經濟與文化融合的現象時產生的1種亞文化。

關於企業文化的定義,國內外大約有400多種,幾乎每1個管理學家和企業文化學家都有自己的定義。雖然人們看問題的角度不同,但基本含義是一致的:企業文化即泛指企業在一定價值體系指導下所選擇的那些普遍的、穩定的、一貫的行爲方式總和。

一些西方學者關注企業文化的含義而不是定義。按照美國學者特倫斯·狄爾與艾倫·肯尼迪合著的《企業文化》中的觀點,企業文化包括五要素:企業環境、價值觀、英雄人物、文化儀式和文化網絡

威廉·大內這樣認爲,他說:“1個公司的文化由其傳統和風氣所構成,包括1個公司的價值觀,如進取性、守勢、靈活性——確定活動意見和行動模式的價值觀。”

愛德加·H.沙因認爲“文化”是指“由一些基本假設所構成的模式,這些假設是由某些集團在探索解決對外部環境的適應和內部的結合問題這一過程所發現、創造和形成的。這個模式運行良好,可以認爲是行之有效的。”

日本學者水谷內徹認爲:“企業文化包含價值、英雄、領導、管理體系、儀式等要素,是管理理念的具體體現。”

彼德斯·沃特曼認爲,員工作出不同凡響的貢獻,從而也就產生有高度價值的目標感,這種目標感來自對生產、產品的熱愛,提高質量、服務的願望和鼓勵革新,以及對每人的貢獻給予承認和榮譽,這就是企業文化。

霍恩斯說:“企業文化是在工作團體中逐漸形成的規範。”

狄爾、肯尼迪認爲,企業文化是爲1個企業所信奉的主要價值觀,是1種含義深遠的價值觀神話英雄人物標誌的凝聚。

沙因、範麥內恩認爲,企業文化是在企業中尋求生存的竟爭“原則”,是新員工要被企業所錄用必須掌握的“內在規則”。

塔格尤爾·利特溫認爲,企業文化是企業內通過物體佈局所傳達的感覺或氣氛,以及企業成員與顧客或其他外界成員交往的方式。

中國的學者試圖給企業文化下1個更嚴密的定義。這些定義由於觀察的角度、涵蓋面的寬窄、所強調的重點等不同,而呈現出不同的表現方式。

孫冰先生由於率先創建企業文化網,他的觀點有一定的代表性,他說:“企業文化是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形成的經營理念、經營目的、經營方針、價值觀念、經營行爲、社會責任、經營形象等的'總和,是企業個性化的根本體現,是企業生存發展的靈魂。”

羅長海教授在其專著《企業文化學》中下的定義是:“企業文化是企業在各種活動中,所努力貫徹並實際體現出來的以文明取勝的羣體竟爭的意識。”

管維立先生認爲,企業文化就是在1個企業中形成的某種文化觀念和歷史傳統,共同的價值準則、道德規範和生活信息,將各種內部力量統一於共同的指導思想和經營哲學之下,會聚的1個共同的方向。

許宏先生說,企業文化是經濟意義和文化意義的混合,即指在企業界形成的價值觀念、行爲準則在人羣中和社會上發生了文化的影響。它不是指知識修養,而是指人們對對知識的態度;不是利潤,而是對利潤的心理;不是人際關係,而是人際關係所體現的處世爲人的哲學。企業文化是1種滲透在企業的一切活動之中的東西,它是企業的美德所在。

陳柄富、李非認爲,企業文化是指企業組織的基本信息、基本價值觀和對企業內外環境的基本看法,是由企業的基本成員共同遵守和信仰的行爲規範;價值體系,是指導人們從事工作的哲學觀念。

肖珏、蘇勇認爲,企業文化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中所創造的具有本企業特色的精神財富和物質形態。它包括文化觀念、價值觀念、企業精神、道德規範、行爲準則、歷史傳統、企業制度、文化環境、企業產品等。其中,價值觀是企業文化的核心。

綜上所述,可以對企業文化的本質及其與其他文化的區別加以界定:企業文化是1種在從事經濟活動的組織之中形成的組織文化。它所包含的價值觀念、行爲準則等意識形態和物質形態爲該組織成員所共同認可。

總之,企業文化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企業文化是指企業物質文化、行爲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總和;狹義的企業文化是指以企業的價值觀爲核心的企業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