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請假扣工資有哪些計算方法

請假一般是要扣工資的,那扣工資的計算是怎樣的呢?下面就是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請假扣工資計算方法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一般請假扣工資有哪些計算方法

  最新的請假扣工資計算方法

【工資 折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8)3號第二條規定“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十一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爲: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爲:

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小時工資×1.5(倍)×實際延長小時

休息日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日工資×2(倍)

法定節假日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日工資×2(倍)(注:本人原工資不扣減)

【事假 曠工 工資】扣除事假、礦工工資的計算標準: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

扣除事假後實發工資=月工資-日工資×事假天數(不包括公休日)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國家規定的加班費計算方法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 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0.92天。

1.國家勞動法沒有規定員工請病假企業要付工資,但是有的地方有地方性法規規定若干天內的病假企業要支付員工工資。

2.沒有地方性法規規定的情況下,病事假扣不扣工資是企業根據企業的文化和經營狀況自行規定的。若干天內的病事假扣不扣工資屬於企業給予員工的福利,不在法律約束範疇。按病事假分別對待沒什麼不可以。

3.對於長期病假我國勞動法規定在醫療期內企業必須要支付員工的工資,工資額度不能低於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在醫療期內員工合同到期,合同自動延長到醫療期滿。企業也可以將合同期外剩餘醫療期的工資部分一併支付給員工,然後不續簽勞動合同。

  事假工資的計算公式

按照法律規定,勞動者請事假單位可以扣除該日工資。至於單位扣工資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計算方法供參考:

一、日工資數: 日工資計算方式爲:基本工資/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實際工資數。基本工資是你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是當月拿到的實際工資。月計薪天數爲21.75,而不是21.16.

二、應得工資數: 基本工資減加上你的加班費、津貼、補助就是你的實際應得工資數。

三、實得工資數: 應得工資扣除去請事假天數的工資、社會保險數額、個人所得稅(如果有的話),剩餘的就是你是的工資數。

  病假工資的計算方法

一、勞動者連續病假在6個月以內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二、勞動者連續病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其中

1、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本人工資按職工在正常情況下實得工資的70%計算。

職工的病假工資低於所在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若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於本市在職職工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則應補足到這一水平。職工的病假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職工在制度工作日內請事假,其日工資的計算:在正常情況下的本人月實得工資的70%,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數。其工資部分的扣除,按其請事假的天數乘以其日工資計算。其獎金部分的扣除,按所在單位獎金計發辦法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