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編制管理考覈情況的自查報告

一、 機構編制管理總體情況

機構編制管理考覈情況的自查報告

縣物價局機關行政編制6個,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個,我局在機構設置、人員配置上均按照規定管理,同時認真及時執行縣委、縣政府、縣編委研究決定的機構編制事項,沒有違反管理權限和程序設立機構,沒有擅自增加編制和領導職數,無機構編制違紀違規情況發生,嚴格執行上級機構編制管理文件,進一步規範機構設置、人員編制調配及管理。

二、機構編制日常管理情況

機關在編在崗人員全部納入實名制管理,並在編制冊和臺帳中進行實名登記管理。機構編制實行動態管理,2016年我局無新進人員,另外,機構編制統計年報及專項統計工作,都及時完成。

三、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執行情況、規範行政審批行爲和改進審批工作情況

我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及時在政府網站按時公佈,內容完整、準確,清單體系符合規定,嚴格按照清單行使權力,規範開展權責清單動態調整工作,按照《安徽省政府權力運行監督管理辦法》及時制定權力運行監管細則。政審批行爲範行,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無行政審批亂作爲、不作爲、慢作爲等現象。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繼續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建立並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定期組織督查,做好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爭取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