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市場監管所 總結

一、市場前段工作總結

2016 市場監管所 總結

(一)、紅盾護農工作情況

1、我市農資經營基本情況我轄區共有農資經營戶戶。其中,公司家,集體企業家,個體戶戶;其中,農藥經營戶戶,化肥經營戶戶,種子經營戶戶,農機具及配件經營戶戶,飼料經營戶戶,獸藥經營戶戶。

2、早培訓、早安排、早行動爲了能更好地加強農資市場監管,我局及早組織了農資 監管工作全員培訓,進一步系統學習了《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的內容,總結了當前農資市場存在的問題,明確了農資市場監管的重點部位、重點區域、重點商品,爲全年的農資市場監管工作奠定了基礎。其次,對於今年的農資市場監管工作做到了早謀劃、早部署、早安排、早宣傳。尤其針對當前旱情比較嚴重的形勢,我局不等不靠,制定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紅盾護農工作實施方案》,加大了對農資市場的監管力度。在系統工作會議和科所長會議上多次強調今年農資市場監管的嚴重形勢,要求各單位必須做到心爲農民所想、權爲農民所用、利爲農民所謀。

3、充分認識大旱嚴峻形勢,切實加強農資市場監管紮實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對於抗旱有着非常重要的意義。我們充分認識到越是大旱當前,越是要加強農資市場監管,把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作爲工商部門支持農業抗旱的有力措施,把“抗大旱、抓監管、保春耕”作爲最緊迫的任務,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措施、最紮實的作風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專項行動,切實加強了對農資市場監管工作的領導,確保了農資市場監管各項工作領導有力、落實到位、措施有效,嚴厲查處了假冒僞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爲,切實維護了農資市場秩序。

4、開展了對化肥的抽檢工作爲進一步確保農民能夠用上放心農資,春季護農行動中,我科集中開展農資商品質量監測。以化肥爲重點,集中對多種品牌、多個批次的農資商品質量進行抽檢,對監測不合格的農資立即採取下架、查封等措施,及時堵住不合格農資流入市場的渠道,確保農民利益不受侵害。截止目前,我科共抽檢化肥品種種,其中種未達到合格標準,均已進行行政處罰。

5、突出履職工作重點,嚴厲查處假冒僞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爲爲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坑農害農違法案件。我局突出重點地區,把農資市場監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案件發生頻率高、農民羣衆投訴多的地區作爲工作重點;突出重點品種;突出重大案件,把影響面大、對農業生產危害嚴重的案件作爲查處重點,嚴厲查處了假冒僞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爲,切實維護了農民羣衆合法權益。

(1)嚴格規範農資經營主體資格。對轄區內經營種子、肥料、農藥、農膜、農機具等農資商品經營者進行了全面清查,做到了不留死角,清查到戶;對無照經營、超經營範圍和違反工商登記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爲依法進行了查處。

(2)切實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強化了對農資經營門店和鄉、村農資集散地的檢查力度,特別是加大了對種子、肥料、農藥、農機具和農膜等重點農資品種的檢查力度,突出把有效含量不足、虛假標識、“傍名牌”等作爲肥料市場監管工作的重點,依法查處標識不規範、虛假標識、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爲,嚴厲查處利用對產地、質量、商標虛假表示等手段,國產肥冒充進口肥,欺騙和誤導廣大農民的違法行爲。

(3)進一步規範經營行爲。嚴格按照《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加強了對農資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進銷貨臺賬、銷售憑證等制度的監督檢查,使農資經營者內部

質量管理制度落到實處,規範了經營行爲。

(4)確保投訴舉報網絡暢通。充分發揮12315申訴舉報網絡和一會兩站的作用,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了農民消費者的諮詢、申訴和舉報。對於農資申訴舉報,做到特事特辦,切實保護了農民利益,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

(5)努力提高農民羣衆維權能力。我局要求工作人員深入抗旱第一線,強化對農民羣衆識假、防假的維權服務指導,努力提高農民羣衆自我維權保護能力。及時提醒農民羣衆到正規農資經營門店購買農資,不要購買走村串戶的遊販銷售的、價格明顯偏低的農資商品。有力保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

截止目前,我局在紅盾護農集中執法行動中共出動執法人員人次,執法車輛臺次,出動宣傳車輛臺次,印發宣傳資料份,檢查農資經營企業個次,整頓市場個次,進行農資檢測個品牌批次,查處農資案件件,罰沒款萬元。其中查處無照經營案件件,罰沒款萬元;未按規定健全內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案件件,罰款萬元;超範圍經營案件件,罰沒款萬元;未按規定懸掛營業執照案件件,罰沒款萬元;銷售不合格肥料案件件,罰沒款萬元。有力地維護了農民的利益,爲農民增收和農業發展提供了放心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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