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審計崗位職責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崗位職責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定崗位職責有助於提高內部競爭活力,提高工作效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制定崗位職責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監察審計崗位職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監察審計崗位職責

監察審計崗位職責1

1. 按照集團要求,對集團下屬各分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審查審計,驗證其經營成果的真實性;

2. 構建公司內部審計體系,制定及完善審計監察制度;

3. 對審計監察發現的問題提供諮詢意見、指導並監督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

4. 組織審計人員對項目公司開展經營效益審計、舞弊調查、經濟責任審計和其他專項審計等審計項目,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置;

5. 集團管理層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察審計崗位職責2

1、建立並完善公司審計監察管理體系,促進公司管理制度與流程的完善;

2、對關鍵崗位人員的盡職情況、職業操守進行監察,調查並上報違法違紀行爲;

3、對內部及外部舉報案件、涉嫌違規、違紀、舞弊等事件開展專項調查工作,並提出處理意見;

4、對公司各職能部門的'制度及執行情況進行審計並提出改進建議;

5、跟進審計結果的落實整改情況,並對整改不力的情況向公司提出反饋意見和建議。

監察審計崗位職責3

1) 負責公司內部審計工作管理程序、辦法、細則和規範的擬定和修訂工作。

2) 組織審計資源,制定集團審計計劃,報董事長審批後執行。

3) 負責對集團內控制度進行審計評價。

4) 負責組織集團財務、工程、經營、人事審計工作。

5) 對集團及下屬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執行集團政策、方針等情況進行審計。

6) 對集團流程、制度進行審覈,對缺失項,風險項及是否合規等提出整改建議。

7) 負責集團範圍內的'舉報監察和有關負責人的違紀監察。

8) 瞭解和評價集團出現重大風險的可能性,對集團運營中的潛在危機進行研究,對內部控制建設的完備性、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查和評價,並對重要缺陷提供相應的解決、改善建議。

9) 評估集團高層的重大決策和實施方案,及時提供預警指導意見。

監察審計崗位職責4

1、主導編制集團審計監察部年度工作計劃;

2、實施所屬集團及各子公司定期實施審計任務,包括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資金資產安全等;

3、實施所屬集團及各子公司進行經濟活動審計,包括但不限於重大投融資支出、重大采購、重大工程、風險防控等各類專項審計;

4、實施關鍵操作流程節點和經營管理控制情況的審計監察工作,包括但不限於行政、人事、招採、營銷、招投標、籌融資、成本控制等方面;

5、及時編制審計工作計劃或事項,跟蹤落實監察審計整改措施,配合健全完善監察審計體系和流程。

監察審計崗位職責5

崗位職責:

1、負責對集團公司及子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經營管理審計,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落實、後續跟蹤;

2、負責對集團公司、分子公司、項目部財務預算執行情況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3、負責對集團公司及子公司投融資及資產經營狀況進行審計;

4、組織對集團公司及子公司高管、財務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定期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5、負責對集團資金、資產管理進行定期專項審計工作;

6、對集團公司各中心、分子公司和項目的經濟活動、管理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7、負責對公司所有獎罰進行審查,確保其合理性;

8、根據反舞弊體系受理條件,評估並處置相關投訴申請。組織實施舞弊監察事項,完成監察事項;

9、負責對監察事項進行整理彙總,形成監察警示文件,在集團公司進行守法廉潔宣導。

任職要求:

1、會計、財務管理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2、3年以上審計監察工作經驗,有獨立完成審計項目的優先考慮;

3、熟悉有關的'法律、法規和集團的規章制度,瞭解財務管理、會計覈算、內控審計等;

4、熟練操作電腦及辦公軟件應用,對數據有較強的敏感度,有較強數據處理能力;

5、要有較強的責任心,團隊意識,要有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和報告寫作能力。

監察審計崗位職責6

1、負責起草公司整體內部控制獨立檢查、評價和報告體系的建設計劃,並負責推動計劃的實施,組織集團層面、各板塊、各業務流學習網程內部控制的年度風險自我評估工作;

2、負責起草並組織實施內控審計發展規劃,包括業務發展規劃、能力發展規劃、團隊發展規劃等;

3、組織起草並維護各項內控審計制度及標準體系,不斷完善內控審計工作質量體系和質量監督體系;

4、參與重大內控審計項目的審計評估過程,幫助協調與被審單位的工作聯繫,審查重大審計發現,與被審單位溝通審計意見,組織設計重大業務控制的.改善方案;

5、負責內控審計團隊的建設及工作溝通協調,包括人員內外部培訓、日常業務考覈、工作安排、質量控制、內部報告、外部審計機構及審計部工作相關的社會關係維護;

6、積極組織跟蹤學習審計的相關法規和各項業務流程內部控制方法和手段,並結合公司相關政策,及時調整審計制度及方法體系;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