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監控維護合同

甲方:甘肅省建設銀行嘉峪關分行

建行監控維護合同

乙方:嘉峪關羽輝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爲確保報警監控系統設備正常運行,委託乙方負責現有報警監控系統及周邊設備的維護,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如下維護協議:

一、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可選擇續約或自然解除合同。

二、 服務內容

全市 個營業網點和 個自助服務區的報警監控系統及周邊設備維修、故障排除。

三、 服務要求

1,

2, 乙方根據甲方指定的網點故障設備進行維修; 乙方接到甲方設備故障通知12小時內(特殊情況除外)趕到甲方指定地點儘快排除故障;

3, 當甲方故障設備需要更換時,乙方應根據系統要求進行配置並進行安裝;甲方亦可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要求自行購置設備,由乙方進行安裝調試;

4,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配件,乙方將保修一年(如有特殊註明,則另行協商);

四、 維護費用

1,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設備檢測、故障排除或調試維護的,按照 1《附:甘肅省安全防範系統檢測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試行)》計算;

2,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材料或設備時,由乙方免費安裝,其費用按市場價另計;

3, 如遇以上未列出項目,則由雙方協商定價。

五、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 硬件或軟件發生故障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提供相關故障現象等信息,以便乙方能迅速分析與處理故障;

(2) 甲方不得隨意拆卸及改變設備的其他連接,不得由第三方介入本合同內的服務,除分行招標單位維修期內;

(3) 乙方在爲甲方軟、硬件維護的過程中,如遇到軟、硬件(保修期外或保修範圍外)壽命終止或無法維修時,甲方需出資購買新件;

(4)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服務過程中提供違法服務;

(5) 維護過程中,甲方有重要數據需要保存或處理時,應事先告知乙方,否則乙方因不知情而造成數據丟失等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盡力爲甲方損失的'數據或設備進行恢復或維修;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設備或數據損壞,應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恢復,所需費用由乙承擔。

2,乙方責任

(1) 乙方在維護過程中爲甲方的商業數據保密,不可泄露第三

方知道;

(2) 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技術諮詢,積極協助甲方定購所需的日常易耗品及維修配件等,提供硬件市場行情指導報價,爲甲方提供最優惠的新產品;

(3) 乙方在維護過程中需滿足甲方的正當要求,保障報警監控系統及其他相關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取消,單方面解除或變更本合同則承擔全部相關責任。

2, 甲方:

乙方: (蓋章) 經辦人: 日期: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蓋章) 經辦人: 日期:

附:甘肅省安全防範系統檢測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試行)

《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安全防範系統檢測服務收費標準的批覆》2017.02.08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