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內部審計作用及現狀分析

一、內部審計的作用

單位內部審計作用及現狀分析

1. 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內部審計的作用,是隨着內部審計目標的變化而變化的,它的基本作用首先是經濟監督。內部審計監督是對單位經濟監督的第一個窗口,通過審計監督來規範單位的經營行爲,使經濟整體運行協調一致,從而自我約束。具體來說,要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要對單位的重點部門進行監督;要對單位的內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通過對所發現問題的揭示,促使各部門規範管理,堵塞漏洞,爲單位實現經營目標服務。

2.內部審計的評價鑑證作用。評價是內部審計的基本職能和作用之一,實質是對審計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評議。鑑證是對單位經濟活動的鑑別和證明,針對所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提出有建設性和針對性的意見和改進建議。通過開展績效審計、經營目標審計、內控制度審計,對單位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及時掌握及評價,協助管理者更有效地進行經營管理活動。

二、單位內部審計現狀

1.內部審計機構設置不完善,獨立性不強。內部審計的地位和職能定位不夠清晰,作用難以發揮。獨立性原則是內部審計工作的一項根本指導性原則,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只有在組織上、行爲上都是獨立的,職能才能得以充分發揮。一些單位對內部審計認識不足,將內審機構合併到紀檢、監察或財會部門,或者由會計人員兼任,使得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公正性無法得到保證。

2.內部審計程序不規範,技術手段滯後,難以適應工作需要。許多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仍侷限於單純的財務收支或收費價格等方面的審計,沒有或很少開展對經濟責任制和內控制度的評價。少數審計人員缺乏風險意識,不能嚴格履行相應的審計程序,導致相關審計準則的運用流於形式或沒有得到正確運用,使得很多部門內審工作不能爲單位管理者提供決策參考,不利於兩個效益的提高。

3.單位內審人員專業素質普遍較低,制約了審計工作的開展。現代內部審計工作要向事前、事中轉移,要求內審人員具有綜合性管理知識,但實際工作中,搞內部審計工作的審計科班出身的人少,有的人員是從其他部門調來的,有的只掌握某一方面的知識,甚至對審計業務一竅不通,缺乏必要的審計專業知識和審計技巧,而且對單位經營管理工作缺乏瞭解,難以發現深層次的問題。

三、加強單位內部審計的方法

1.嚴格執行審計程序。嚴把審計取證關,審計人員所取得的`證據必須客觀、真實、充分、有力、合規;嚴把審計複覈關,通過實行審計複覈,強化審計人員的服務意識,增強審計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確保審計質量,從而降低審計風險。

2.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一是事前審計與事中、事後審計相結合,內審的作用應不僅限於事後監督,更多的應是事前預防與事中控制。隨着單位管理水平的提高,它將對單位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和評價,以便及時發現各個環節存在的問題,把單位風險降到最低,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或初始階段。二是微觀審計與在宏觀方面發揮作用相結合,既從宏觀調控和宏觀管理的要求出發安排審計項目,又在審計若干具體項目後,綜合加以分析,找出共同性或傾向性的問題及其產生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爲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爲規範單位財務收支行爲提出建議。三是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既要進行恰當處理,又要深入分析產生的原因,從幫助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加強管理工作等方面從根本上加以解決,使之不再有重複發生的可能。

3. 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考覈機制和激勵機制。爲了保證單位內部審計制度能有效地發揮作用,並使之不斷地得到完善,必須定期對內部審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考覈,評價單位管理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看內部審計制度是否得到有效遵循,執行中有何成績,出現了什麼問題,爲什麼某項內部審計制度不能執行或不能完全執行,估計可能產生或已經造成什麼後果。開展對專項業務活動的審計,評價各部門對單位決策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達到預定目標,對於違規違章的,堅決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只有做到壓力與動力相結合,才能最終達到內部審計的目的。

4.加強內部審計隊伍的建設,提升審計工作水平。要將那些懂業務、知識面廣、能力強的人選拔進來,提高內審人員的整體素質,在對內部審計人員的業績評價上,嚴格考覈制度。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和敬業精神,而且還要具備較高的工作技能和審計理論水平。單位應對內審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增強內審人員的使命感、責任感。同時,還要加強內審人員的後續教育,內審人員也應注意更新知識,通過自學、培訓、繼續教育等方法不斷拓寬知識面,改善自己的知識結構,掌握多種技能,不斷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促進單位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