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保安職責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商場保安職責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場保安職責

  商場保安職責1

  一.崗位職責

1.保證店面正常經營;

2.負責店面人員、財產、商品的安全;

3.負責突發事件的處理和操作;

4.負責與政府各相關部門的聯繫。

  二.主要工作:

1.負責商場人員、商品、物品的安全,負責維護商場的治安秩序,處理突發事件;

2.負責商場稽查,防止偷竊並對盜竊行爲依照公司規定處置;

3.負責安全員、消防員、稽覈員的工作指導和員工培訓,定期組織學習有關業務知識,定期進行考覈;

4.負責上級領導、外賓來公司時護接、護送,保證安全;

5.協調政府各治安部門和相關治安部門的業務關係,協調與公司各部門之間的關係,確保商場安全;

6.指導領班、組長工作,負責他們的考勤。督導領班對其員工的考勤,組織實施應急措施;

7.負責商場的消防安全。負責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法規,實施超市商業營運規範的消防管理規定,指導各用戶制定相關的消防制度,發現隱患及時與當地有關保安、消防負責人聯繫,共同制定整改措施並報告行政部經理;

8.負責商場消防設備(噴淋、煙感、通風閥、消防栓.乾粉滅火器.自動監控)的檢查完善,隨時保持良好運行狀態。協助工程部對消防泵、管道、水箱、消防電梯的檢查維護;

9.負責消防器材的配製、檢查,負責應急方案的制定實施,負責義務消防隊員的專業培訓和定期演練;

10.負責疏導店前交通,保證通道暢通。

  商場保安職責2

保護商城財產安全,維護商城秩序;

責任區內的重點防護區(包括收銀臺、貴重商品、危險物品存放地)須嚴密守護、巡邏,如發現異常情況,應果斷處理,同時應立即上報保安部;

發生在商城內的'一切有損商城形象,影響商城正常經營秩序的人和事,應及時加以制止,如制止無效應立即上報保安部及商城經理,以便協調解決;

熟悉責任區的地理環境,商品分佈情況,各櫃組負責人情況,以利於開展工作

加強巡邏檢查,發現火險隱患應在立即排除的同時向商城負責人、保安部報告,監督、檢查處理方法和結果。發生火災時在商城負責人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組織撲救、搶救工作,並疏散羣衆

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時,應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抓捕肇事人、犯罪嫌疑人、保護現場,及時向保安部報告,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完成商城及保安部臨時指派的各項任務。

  商場保安職責3

1.在項目經理領導下,負責項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工作職責。

2.協助項目經理建立健全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編制並完善各項安全制度。

3.負責編制項目部職業健康安全目標和管理方案並組織實施。

4.負責組織項目部人員學習貫徹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當年1號文件、《安全生產三十項“卡死”制度》、《施工現場管理標準》等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辦法、規定。

5.負責檢查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施工機械的使用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既有線施工的要點和防護、季節性的施工方案實施、現場消防管理,以及施工現場坑、井、溝和各種孔洞、易燃易爆危險場所、變壓器、出入口、上料口等部位配備警示、提示、禁止指令、標誌等。

6.負責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重點檢查。

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每日安全檢查,按規定填寫記錄。

8.負責各項安全報表的填報工作。

9.負責對分包方、相關方的安全教育和監督檢查。

10.發生事故,執行相應的應急準備與響應預案,立即組織搶救和執行上報制度,並保護好現場,按規定參加事故調查。

  商場保安職責4

  一、制度目的:規範公司的保安管理

  二、適用範圍:公司所有保安

  三、制度內容:

1、保安的主要工作範圍:

1.1、全廠的消防工作:消防安全宣傳、消防知識培訓、消防定期演習、消防定期檢查、消防事件處理、消防設備檢查。

1.2、全廠的安全防範:機器、設備、車輛、材料等的防盜、防破壞,各級領導及員工的人身安全,各種內盜、外盜、聯合盜的防範。

1.3、在廠長、總經理的直接指揮下,應對各種突發事件。

1.4、日常訓練、出入登記、過磅監督以及相關廠規、廠紀的監督與處罰。

1.5、每星期一、三、五體能訓練,二、四、六安全理論學習,每次體能訓練和學習時間不得低於30分鐘。

1.6、其他諸如生產協助、臨時勤務等。

2、保安上班時間的形象要求:

2.1、着裝整潔、規範。上衣衣釦不得隨意解開,夏裝上衣必須按要求插入褲中。

2.2、上班時間必須穿黑色皮鞋。

2.3、總經理、廠長出入廠門,值班室保安必須在值班室門口排列整齊,敬禮歡迎或放行。

2.4、對來訪客戶或客人要禮貌用語、言簡意賅、不亢不卑。

3、保安人員編制及排班:

3.1、所有保安必須在廠內食宿,需要外出在外留宿者必須先行請假。

3.2、公司保安隊設隊長一名,副隊長一名,保安員若干名。

3.3、保安員受保安隊長領導,保安隊長不在時,由副隊長代行隊長職責,保安隊長直接對廠長彙報工作。

3.4、保安上班採用三班輪值制,每班8個小時,早班7:00~15:00,中班15:00~23:00,夜班23:00~7:00,每班至少2人,接班人員須提前15分鐘與上一班進行交接。

3.5、倒班每10天一次,倒班次序爲早轉晚,中轉早,晚轉中。

3.6、保安隊長要隨時檢查、監督保安員的工作和廠內外安全防範情況。

4、保安員必須嚴格遵守廠規廠紀,並嚴格按照廠規廠紀的要求對違反廠規廠紀的員工在授權範圍內執行處罰。

4.1、考勤監督:保安員必須在早上7:30~8:00,12:00~12:30,13:00~13:30,17:30~18:00對員工考勤進行監督,對幫他人代打卡者、考勤作弊者進行處罰。

4.2、就餐監督:保安員必須在就餐時間對公司員工就餐情況進行監督,配合食堂對浪費食物者進行處罰。

4.3、行爲監督:對廠區內不符合廠規廠紀的行爲進行處罰。

4.4、車間辦公室監督:對車間、辦公室內不符合廠規廠紀的行爲進行處罰。

5、出入登記:公司對出入工廠的人、車、物實行嚴格的登記制度,所有出入人、車、物的時間由保安員據實填寫。任何拒絕登記的,保安員有權拒絕其出入。

5.1、人員登記:任何出入工廠大門的人員,包括本公司員工都必須自覺履行出入登記手續。本公司員工出入大門只須簽名,同時將廠牌壓在保安值班室。外來人員須出示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或廠牌),親自填寫姓名及證件號碼。同時將有效證件押在保安值班室,領取《臨時出入證》,離廠時,拿《臨時出入證》換取自己的有效證件。

5.2、車輛及貨物登記:出入工廠大門的車輛,必須履行登記手續。所有車輛的車牌號由保安員據實填寫。

5.2.1、外部小車或客車:須由車輛駕駛員出示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或廠牌),親自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以及隨車人員數量、姓名(根據情況)等。同時將有效證件押在保安值班室,領取《臨時出入證》,離廠時,拿《臨時出入證》換取自己的有效證件。

5.2.2、外部貨車:須由車輛駕駛員出示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或廠牌),親自填寫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以及隨車人員數量和姓名(根據情況)、隨車貨物名稱和數量等。同時將有效證件押在保安值班室,領取《臨時出入證》,離廠時,拿《臨時出入證》換取自己的有效證件。

5.2.3、內部小車或客車:由保安員車填寫隨車人員數量、姓名(根據情況)等。

5.2.4、內部貨車:由保安員車填寫隨車人員數量和姓名、隨車貨物名稱和數量等。

5.3、《出入登記》分兩本,分爲單日登記、雙日登記,每日《出入登記》必須在次日8:30前交廠長處,同時將前日《出入登記》領走。

6、突發情況緊急集合:在公司出現緊急情況時,由廠長吹號執行緊急集合,所有保安和組長及組長以上幹部必須在10分鐘內在工廠停車場緊急集合,保安員須維持好秩序,由廠長確定後續事宜。

7、每日的放行條、處罰單必須在次日8:30前交廠長處。保安隊長每週一早上12:00前將上週工作總結交給廠長,每月一號早上12:00前將上月工作總結交給廠長。

8、定時巡邏:保安員須每隔30分鐘在車間周圍、車間內部、辦公室、工廠周圍進行巡邏和巡查,對可疑情況和處罰情況進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