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少先隊例會制度

一、大隊部定時召開少先隊幹部工作例會。

國小少先隊例會制度

二、地點:五樓會議室。

三、出席對象:大隊輔導員,全體大隊幹部,中隊長和相關的中隊委員(體育及衛生委員)及小隊長。

四、會議主持:大隊輔導員。

五、會議要求:參加例會的隊幹部應準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

六、會議期間不隨意走動,不談論與會議無關的'內容,做好會議記錄。

七、要始終保持嚴肅、認真,活潑熱烈,團結和諧的氣氛。

八、會議主要部署少先隊工作任務,交流工作經驗,學習有關少先隊活動材料和典型事蹟。

九、大隊輔導員做好會議記錄。

國小少先隊例會制度 [篇2]

一、每週一召開大隊委會議,制定總結和反映大隊活動情況。

二、大隊委必須按時到大隊部參加例會,不得遲到,有事經允許後方可請假。

三、召開會議時,必須由專人認真做好記錄,並能做到及時落實。

四、大隊委彙報分管工作,簡明扼要。

五、會議氣氛應嚴肅、活潑,大隊委發言要積極,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反映。

六、討論問題時,要尊重別人的意見,不得大聲爭吵。

七、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更好的開展少先隊工作。

八、如有緊急事情隨時通知。

九、每位大隊委必須遵守本校大隊委例會制度。

新村實驗國小大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