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食堂管-理-員聘書

國小食堂理管員書聘

幼兒園食堂管-理-員聘書

同志:

爲加強學校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校食品安全,特聘您擔任學校專職食安全管品理員。您應承擔以下責職:

一、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二、擬定本單位的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並對其執行情況並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三、每日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狀況並記錄,及時糾正不符合衛生規範的行爲,並提出處理意見。

四、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證情況,查驗標籤與貨物是否相符,並提出是否需要一進步檢驗確證。

五、對學校食堂提供的集體用餐,食品留樣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

六、對收、退還的不合格食品進行記錄,並記錄銷燬等處理數量、時間、方式和流向等。

七、對食品及餐用具衛生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八、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行進登記和管理,組織從頁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落實患有有礙食品生衛的疾病或病症者調離相關崗位。

九、向中心校報告該單位存在告的食衛生品問題及改進情況,負責按要求報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並協助調查理處。

十、建立食品衛生理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十一、接受和配合衛生監督員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進行監督。

2017年9月1日

幼兒園食堂管理員聘書 [篇2]

**同志:

爲加強學校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校食品安全,特聘您擔任學校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您除擔任原工作外,還應承擔以下職責:

一、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衛生法律和衛生知識培訓。

二、擬定本單位的.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督促檢查。

三、每日檢查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狀況並記錄,及時糾正不符合衛生規範的行爲,並提出處理意見。

四、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證情況,查驗標籤與貨物是否相符,並提出是否需要進一步檢驗確證。

五、 對學校食堂提供的集體用餐,食品留樣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

六、對收回、退還的不合格食品進行記錄,並記錄銷燬等處理數量、時間、方式和流向等。

七、對食品及餐用具衛生檢驗工作進行管理。

八、 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登記和管理,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落實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調離相關崗位。

九、向中心學校報告該單位存在的食品衛生問題及改進情況,負責按要求報告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並協助調查處理。

十、 建立食品衛生管理檔案,保存各種檢查記錄。

十一、接受和配合衛生監督員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進行監督

檢查,提供有關食品衛生管理的情況,並督促落實衛生監督意見。

十二、發現生產加工過程中存在影響食品衛生的問題時,應當立即向校長報告,並提出改進措施、實施時間和完成時限等意見。

十三、根據幼兒園食品從業人員落實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等情況向校長提出獎勵和懲處建議。

十四、其他食品衛生管理職責。

幼兒園食堂管理員聘書 [篇3]

泗泗店鎮鎮大孟幼兒園(以下簡稱甲方)系寧陽縣教育局批准創辦、登記註冊的幼兒教育機構

現聘用 同志(以下簡稱乙方)爲伙房工作人員。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伙房工作工作需要,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期限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食堂工作人員職責

一、學習貫徹教育法規,執行幼兒園和本部門工作計劃,接受園長的檢查、指導,定期彙報工作,對園長、保健員負責。

二、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規,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料加工食品;餐具用具定時消毒,並做好記錄,生熟食品妥善存放,生熟用具嚴格分開。

三、堅持按食譜製作膳食。主副食品軟硬、精細適合不同年齡兒童。

四、堅持以科學的加工烹飪方法減少營養流失,力求達到色香味美。

五、嚴格遵守開飯時間,按年齡班人數分配膳食和餐具。並依據不同氣候提供溫度適宜的膳食。

六、負責廚房的環境衛生及滅鼠、蚊蠅、蟑螂工作。定期清掃消毒、放臵滅害藥品,保證食物、餐具用具不受污染。

七、嚴格執行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的制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時,

必須立即向衛生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保留造成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以便開展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八、愛護廚房的設施設備,進行文明操作,掌握其性能,正確使用各種電器,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九、保持個人衛生,上班戴工作帽、穿工作服,操作前要用肥皂洗手,做到勤洗澡、勤換衣、勤洗手、勤剪指甲,工作時不準塗指甲油、不戴戒指。

十、虛心聽取全園教職工和保教人員對膳食的建議和意見,團結協作,及時改進工作,提高烹飪技術。

十一、物品採購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按食譜要求採購必備的新鮮的原材料,及時供應伙房所需物品。

十二、採購物品如數交專人驗收入庫,及時據實報銷單據。 十三、金額較大的採購,必須有兩人以上人員一同購買。

十四、根據幼兒園購物計劃採購優質價廉的物品,做到精打細算,節約開支,杜絕浪費。

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2、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園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爲,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內,如果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教委的有關規定,或嚴重違反本園的《園務制度》,或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甲方有權在

聘用期內解聘乙方,並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按相應規定給予補償;

4、(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一月提出。

5、甲方對工作中確有成績或違反紀律者,將按程序予以獎勵與處罰(詳見《園教職工考評方案》)。

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幼兒園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時,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單位公章)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