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當月工資計算方法是什麼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工資是勞動者生存權得以實現的最主要的方式,是勞動者基本的生活來源,也是勞動者提升自己的重要支柱,那麼入職當月的工資是怎樣計算的呢?今天小編分享的是入職當月工資計算方法,希望能幫到大家。

入職當月工資計算方法是什麼

  入職當月工資計算方法

計算月出勤天數和月工資,全月出滿勤即爲21.75天,如果休息日出勤,則應按照加班時間計算,而不應計算到月計薪天數當中。統計月出勤時間,這裏特別應當注意的是不應統計當月的出勤天數,而應當統計缺勤時間,當月缺勤幾天就用21.75天減去缺勤天數,剩下的就是出勤天數。如果出滿勤就是21.75天。以你說的情況爲例:當月缺勤3天,出勤就是18.75天,休息日出勤按照加班計算;如果缺勤20天,去掉休息日加班(應當單算)出勤就只有1.75天,月工資除21.75天再乘1.75天就是其當月應得的工資。

  新入職當月工資計算公式

1、 新入職員工滿勤天數均爲該月的自然天數。

2、 新入職員工當月出勤天數,從入職當日算起;入職之前的所有天數(包括週六週日、國家法定假日在內)均不算出勤。

3、 如該員工入職當天爲週一,則該周的週六、週日爲帶薪日,即算入出勤天數;反之,則不算入出勤天數。(新入職員工只有入職當週滿周工作,才能享受週末休息)入職第二週起,至該月月末的週末休息天數算入考勤天數內。

4、 如該員工入職當天爲該月1日,則該月的國家法定假日爲帶薪日,即算入考勤天數;反之,則不算入考勤天數內。

  新入職當月日工資計算方法

勞動保障部於2008年1月10日公佈了《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在這個通知中提出了“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計薪日”兩個概念。

“制度工作日”主要用於加班時間的計算,一些機構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但他們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超過“制度工作日”規定的'工作小時數即爲加班。因此,“制度工作日”這一概念是判斷加班的一個重要依據。

制度工作日的計算扣除了國家的法定節假日,具體計算方法爲: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爲一年52周的雙休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時

“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項目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爲: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加班費計算案例

小王每月工資3000元,春節7天都在加班,那麼加班費計算如下:

前3天爲法定節假日,每天加班費爲3000÷21.75×300%;

後4天爲雙休日調整的,公司可安排補休,無法補休的,每天加班費爲3000÷21.75×200%;

以上兩項總計:3000÷21.75×300%×3+3000÷21.75×200%×4=2344.83元

本月如無其他加班,工資總計:2344.83+3000=5344.83元

加班費只與“制度計薪日”或日工資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