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後如何區分代收代繳消費稅是否計入收回存貨成本?
(1)委託方收回應稅消費品時,若以高於受託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則委託方收回委託加工物資時,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借方,不計入收回應稅消費品成本。
(2)若以不高於受託方的計稅價格直接出售的,則委託方收回委託加工物資時,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直接計入收回應稅消費品成本。
(3)若收回委託加工物資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則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借方,不計入收回應稅消費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