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會會議紀要格式

會議記錄格式是指會議記錄會議內容時所編寫的格式要求,專題會會議紀要格式是什麼?以下是小編爲您整理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

專題會會議紀要格式

一,概說

在會議過程中,由專門記錄人員把會議的組織情況和具體內容如實地記錄下來,就形成會議記錄。

會議記錄有"記"與"錄"之分。"記"又有詳記與略記的區別。略記是記會議大要,會議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論。詳記則要求記錄的項目必須完整,記錄的言論必須詳細完整。若需要留下包括上述內容的會議記錄則要靠"錄"。"錄"有筆錄,音錄和影像錄幾種,對會議記錄而言,音錄,像錄通常只是手段,最終還要將錄下的內容還原成文字。筆錄也常常要藉助音錄,像錄,以之作爲記錄內容最大限度地再現會議情境的保證。

二,格式

會議記錄的格式分爲記錄頭,記錄主體,審閱簽名三個部分。

記錄頭的內容有:

1。會議名稱;

2。會議時間;

3。會議地點;

4。會議主席(主持人)

5。會議出席,列席和缺席情況;

6。會議記錄人員簽名。

三,要求

會議記錄的要求歸納起來主要有兩個方面,一個是速度要求,一個是真實性要求。

(一)速度要求。

快速是對記錄的基本要求。

(二)真實性要求。

紀實性是會議記錄的重要特徵,因此確保真實就成了對記錄稿的.必然要求。

真實性要求的具體含義是:

1、準確。不添加,不遺漏,依實而記。

2、清楚。首先是書寫要清楚,其次,記錄要有條理。

3、突出重點。

會議記錄應該突出的重點有:

(1)會議中心議題以及圍繞中心議題展開的有關活動;

(2)會議討論,爭論的焦點及其各方的主要見解;

(3)權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論;

(4)會議開始時的定調性言論和結束前的總結性言論;

(5)會議已議決的或議而未決的事項;

(6)對會議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言論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