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行政夜間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部門負責人及值班老師:

關於加強行政夜間值班工作的通知

自我校實施行政夜間值班制度以來,各位值班老師按照相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妥善處理校園夜間各類事件,較好地維護了校園安全穩定。爲進一步提高校園安全管理水平,針對值班工作檢查中發現的相關問題,就新學期行政夜間值班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各部門負責人要經常性督促本部門值班老師切實履行好值班職責;

二、值班老師要嚴格遵守值班規定,不遲到、不早退,並確保通訊暢通;

三、值班老師要加強校園安全巡視,及時發現問題、妥善處理突發事件;

四、值班老師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並及時向相關部門反饋情況;五、值班老師如遇上課、出差等情況,由本人自行聯繫其他值班老師進行調換,並須提前一天報保衛處。 校綜治委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關於加強行政夜間值班工作的通知 [篇2]

公司各單位:

自公司下發《關於重申夜間值班制度的通知》以來,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通知要求,使夜間行政值班得到了較好的落實。近期,公司綜合部對夜間行政值班進行了抽查,在檢查中發現個別單位仍存在個別薄弱環節急需改進:

一是存在脫崗、睡崗、酒後上崗現象,外出辦事不向總值班室報告;

二是用值班電話聊天或將值班電話呼叫轉移;

三是個別值班人員責任意識鬆懈,不及時領取值班記錄,同時存在隨意換班或替班現象。

眼下已進入汛期,夜間行政值班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其到位與否直接影響到防汛工作的部署與汛時的.有效調度。有鑑於此,公司再次對夜間值班工作強調如下: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和切實加強夜間行政值班的領導。要對值班人員進行廣泛的安全教育,增強其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保證不出現安全管理真空。

2、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值班期間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做好值班期間的查班與安全巡視;值班人員不得睡崗、脫崗、酒後上崗或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特殊情況急需辦理,要向總值班室報告,經批准後方可

離開,並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回崗。如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司將根據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嚴肅處理。

3、嚴禁用值班電話進行聊天,或未經請示將值班電話呼叫轉移,以上情況發現一次扣罰當事人績效工資20元;值班人員要提前領取值班記錄,未經請示許可不得隨意換班或替班。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