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學校教學工作計劃、教學工作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組織落實。
2、負責各專業課程計劃的審查修訂、教學日曆和總課程表的編制。
3、負責審定各專業學科學期教學計劃、教學進度表,負責教學常規檢查。
4、負責教材徵訂工作。
5、負責學校各種考務的`組織安排,負責各類大學聯考及其他考試報名工作。
6、負責全校性大型教學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7、負責第二課堂教學活動方案的審定及督查。
8、負責教學和實驗場所的安排調度。
9、負責現代教育技術設備的管理、維護與維修,負責學校現代教育技術發展規劃制定。
10、負責提出常規教學儀器設備購置規劃與購置方案,負責常規教學設備使用管理。
11、負責音、體、美器材室及其他專用教室的管理工作,負責實驗室、琴房等教學用房的檢查工作。
12、負責公共會議及教學場所電教設備的使用管理。
13、協助政工處調配教學人員,負責教師業務培訓工作。
14、負責圖書館、文印室的管理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