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師職責

1、掌握《語文教學大綱》,瞭解語文學科全段教材的編排體系,即要了解國小語文教學的總體要求,又要準確地把握所任年級段教材的教學目標、重點、難點、課與課之間、單元與單元之間的內在聯繫,要好教學的階段性和連續性,正確使用教材,教學中沒有科學性錯誤,對教材中的習題做出正確、規範的解答。

語文教師職責

2、能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教材和學生的實際制定教學計劃,編寫規範、實用的教案,每次課後應及時記錄教學效果、體會及問題。

3、能用標準的普通話教學,語言簡潔、流暢,有教師的激情和感染力。提問精當,有思考價值,練習設計有針對性,講究實效。板書設計簡明合理,能突出教學重點、難點。有利於學生學習,板書清晰、工整,以楷書爲標準字體。

4、精心設計作業,在設計基本題的基礎上,注重對加深題、拓展題的編制,對優秀學生有較高的要求。要及時批改作業,差生作業要面批面改。

5、教學中要寓思想教育於語言文字訓練之中。教師要在培養學生聽說讀寫能力的過程中,注意思想內容與語言文字的'內在聯繫,正確地進行思想教育。根據教材特點和學生實際,使學生潛移默化地受到薰陶感染,提高思想認識,陶冶道德情操、培養愛美的情趣。

6、語文教學中,必須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明確培養目標,端正教學思想,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

7、教學中要正確處理好語言文字訓練和思想教育的關係,又要處理好傳授知識同發展智力,培養能力的關係以及知識的縱向聯繫和橫向聯繫。

8、要採用啓發式、討論式教學方法,教師既要發揮主導作用,又要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使學生在語文學習過程中生動活潑地得到發展。

9、要重視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培養自學能力,要引導學生積極參加聽說讀寫和實踐,重視在實踐中學習語言,理解語言,要教給學生一些學習方法,鼓勵他們採用適合於自己的方法,主動地進行學習,還要培養認真讀書、思考、課前預習、課後複習、獨立完成作業和檢查作業的習慣,以及培養學生閱讀課外讀物的習慣和能力。

10、學習教育理論,積極進行教學實踐,每學期要寫出一篇教學論文或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