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大學聯考期間噪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總結

在市環保局的要求下,我局在2011年大學聯考期間大力開展了環境噪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廣大考生有一個安靜、舒適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有效防止和減少了環境噪聲污染,保障了大學聯考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大學聯考期間環境監督管理工作報告如下:

關於中大學聯考期間噪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總結

一.基本情況

今年大學聯考期間, 5月31日到6月9日,我局共出動環保執法人員36人次,對我靖邊中學等3個考場和4個考生集中住宿地周圍環境噪聲進行嚴格管理。大學聯考期間基本上沒有發生噪聲污染事件,有效控制了考場及考生集中住宿地的環境噪聲污染。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應急預案,從制度上保障工作順利開展。 根據市局加強大學聯考期間環保執法工作精神,我局5月31日製定了《2011年中大學聯考期間環境噪聲污染突發事件工作應急預案》,向城區內所有的建築施工點、KTV、網吧等營業點下發了《關於加強中大學聯考期間城區噪聲源監督管理的通知》,從制度上保障了本次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我局積極與考生集中住宿地和建築施工地的負責人進行溝通,要求按照預案落實好各項保障措施。

(二)做好中大學聯考前宣傳和排查工作。

在5月31日,縣環境監察大隊組成3個檢查組,對各考點及考生集中住宿地周圍的建築施工地進行了一次排查,告知各考點附近的建築施工工地在大學聯考期間必須停止施工;嚴格控制夜間(22時-次日6時)建築施工作業;同時從5月30日至6月9日期間,在靖邊廣播電視臺和靖邊廣播電臺等媒體上滾動播出《關於加強中大學聯考期間城區噪聲源監督管理的通知》。

在6月1日晚11時夜間排查中,對縣城長城路北段錦玉名苑、人民路西段新華書店商住樓施工地下發了停止違法行爲決定書,同時處以罰款2萬元。

(三)嚴格監管考場周圍環境噪聲。

大學聯考期間(6月7日~6月8日),我局安排環境監察大隊員12名執法人員進駐縣城3個考場,負責掌握考場附近的.環境噪聲情況並負責對考場周圍進行巡查,確保考場附近環境的噪聲質量,維護了考場的良好環境。

(四)實行24小時電話值班制度。

大學聯考期間,實行24小時電話值班,暢通渠道,共處理羣衆舉報的環境噪聲污染事件12件,辦結率達100%。

通過監察大隊人員的緊密協作,今年整個大學聯考期間沒有出現因環境噪聲污染而對考生考試造成較大影響的事件,較好完成了環境噪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

關於中大學聯考期間噪聲污染監督管理工作總結 [篇2]

各相關單位:

爲在中大學聯考期間給學生營造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防治和減少噪聲擾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特就中、大學聯考期間加強環境噪聲污染監督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自5月28日至6月16日,除按國家有關環境噪聲標準對 各類環境噪聲源進行嚴格控制外,將採取已下強制性措施:

(一)爲保證考生備考前學習和休息,自6月3日至6日、6月 10日至13日,城區各建築施工單位自每日19時至次日7時止,一律停止邊界噪聲超標的建築施工作業,在初、高中學校範圍100米範圍內的工地,白天停止打樁、砼作業、電鋸等產生噪聲超標和干擾學習、休息的施工作業。

(二)6月7日至9日、6月14日至16日晝夜(9日、16日晚 除外),城區所有建築施工及鄉鎮(街道)考場周圍的建築工地,一律停止樁基、砼作業和電鋸等產生噪聲超標的建築施工。

(三)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必須嚴格控制音響音量,邊界噪聲不 得超過規定標準和干擾學生學習、休息。

(四)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進行商業性廣告和招攬顧客,禁止夜間 在居民集中區裝卸貨物。

(五)禁止露天娛樂和聚會等活動噪聲擾民。

二、 考點學校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學校周邊環境噪聲狀況, 協助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三、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城區及有關鄉 鎮(街道)實施專項檢查,各中隊(分局)設立值班制度,受理羣衆對中大學聯考期間產生的環境噪聲超標和擾民行爲的舉報,組織對違反通知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予以依法查處,對一些影響大、危害重的噪聲污染事件,將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並查處。

舉報電話:

1、 露天娛樂、聚會噪聲污染監管受理,市公安局110;

2、 工業噪聲污染監管受理、市環保局87029712;

3、 建築工地、高音喇叭、社會生活噪聲及其它噪聲污染監 管受理,市城-管行政執法局871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