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先爭優表彰大會實施方案

今年是我縣第二個項目建設年,爲進一步加快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在中國共產黨建黨89週年來臨之際,縣委決定召開全縣慶“七一”暨“創先爭優”表彰大會。重點表彰縣十三次X代會以來,在項目建設、軟環境建設、基層組織建設、宣傳思想、新農村建設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這對於展示新時期我縣基層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良好形象及在各項建設中取得的豐碩成果,進一步激勵全縣廣大幹部羣衆積極投身到實現“汪清發展、汪清富裕、汪清和諧”共同理想中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爲做好表彰工作,制定本方案:

創先爭優表彰大會實施方案

一、評選範圍

全縣各基層黨組織和全體黨員。

二、表彰類型及範圍

本次大會擬表彰先進黨委10個,先進黨支部(總支)55個,黨務工作者30名,優秀共產黨員100名。

三、基本條件

表彰重點:要體現“五個突出”,即突出項目建設、突出軟環境建設、突出基層組織建設、突出宣傳思想工作、突出新農村建設。

先進基層黨組織的基本條件:應具備“領導班子好,黨員隊伍好,工作業績好,工作機制好,羣衆反映好”等條件,並在“五個突出”方面做出顯著成績。

優秀黨務工作者的基本條件:熱愛和熟悉黨務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黨務工作的方法和途徑,能夠結合全縣的'中心工作創造性地開展黨務工作,並在“五個突出”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在黨員和羣衆中有較高威信。

優秀共產黨員的基本條件:認真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模範履行黨員義務,帶頭執行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及縣委的重要決策,並在“五個突出”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其事蹟突出、在全縣或在本地區(本系統、本行業)有較大影響,受到廣大黨員和羣衆的好評。

四、推薦方式

採取自薦和部門推薦兩種方式確定候選單位和個人。

(一)宣傳發動(6月10日—6月11日)

縣委成立全縣評選考覈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任組長,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任常務副組長,成員由縣紀檢委、組織部、宣傳部、督考辦相關同志擔任。下發《全縣慶“七一”暨“創先爭優”表彰大會實施方案》,並在汪清黨建網上向社會公佈,營造活動氛圍。

(二)推薦人選(6月12日—6月16日)

各基層黨委要結合項目建設、軟環境建設、基層組織建設、宣傳思想、新農村建設等五個方面,認真做好推薦工作,先進黨支部按所屬支部總數8%左右,優秀共產黨員按黨員總數1%左右掌握。推薦要經民主評選、徵求意見、組織考覈、黨委會研究確定等過程,對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的推薦,必須徵得其所居住社區或村黨組織的意見;優秀基層黨支部要徵求所在黨委的意見。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的人選不交叉。(以上參照《吉林省委黨內表彰暫行辦法》)

須報送的材料包括:

1、基層黨委的先進事蹟(1000字)。

2、基層黨支部先進事蹟(1000字)。

3、優秀黨務工作者先進事蹟(800字)。

4、優秀共產黨員先進事蹟(800字)。

5、相應的《推薦表》(附後)和《排序表》(附後)一式3份。

(以上材料須加蓋本黨委公章)

各基層黨委於6月16日16:00點之前將上述材料報到縣委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材料、軟盤或電子郵件)。

聯繫電話:

e—mail:

(三)確定人選(6月17日—6月20日)

縣委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推薦情況,廣泛徵求意見,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進行篩選後,報縣委常委會研究批准。

(四)表彰獎勵(6月27日)

召開全縣慶“七一”暨“創先爭優”表彰大會,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五、幾點要求

1、各基層黨委要將本次表彰作爲近期一項重要工作,加強組織領導,保質保量地完成推薦任務。要按照本《方案》相關要求,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典型的推薦上報工作。

2、各項先進稱號要向在全縣項目建設、軟環境建設、基層組織建設、宣傳思想、新農村建設等重點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基層黨組織和共產黨員傾斜;推薦優秀黨務工作者,應向基層從事黨務工作的同志傾斜;推薦優秀共產黨員,應向生產一線崗位傾斜。

3、各黨委要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做好評比和推薦工作。注重總結經驗,樹好典型,把推薦和宣傳典型的過程作爲激勵先進、教育黨員、促進工作的有效過程。爲促進我縣三個文明建設奮發圖強,以實際行動向建黨87週年獻禮。

全縣“創先爭優”活動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委副書記

常務副組長: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副組長:縣紀檢委副書記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縣委督考辦常務副主任

成員:縣委組織部組織科科長

縣委組織部研究室主任

縣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

縣委督考辦一科科長

縣委組織部組織科科員

縣委組織部組織科科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組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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