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醫院工作制度

社區醫院工作制度七、醫療登記、統計制度1.醫院必須建立統計室或設專職統計人員。

社區醫院工作制度

2.各種醫療登記要填寫完整、準確、字跡清楚,並要妥善保管。

臨牀各科要填寫好病案首頁、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記,並按時填報病員流動日報和門診登記。

醫技科室應做好各項工作的數量和質量登記。

3.醫療統計,按全國“中醫醫院醫療質量和效率的統計內容及標準”執行。

4.醫院應根據統計指標,每月分析中醫治療率、醫療效率和質量,從中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進工作。

5.統計員要督促檢查各科室醫療統計工作,按期完成各項統計報表,經領導審閱後,報衛生行政部門。

八、圖書管理制度1.圖書館(室)的藏書或購買新書時,首先應滿足中醫臨牀、科研、教學所需資料。

2.圖書館(室)開放時間,除每日辦公時間外,星期日及晚間亦要適當開放。

3.凡院內職工或進修實習人員借閱,必須遵守圖書館(室)的一切規定,持借書證辦理借閱手續。離院時,必須辦理好還書手續。

4.每次借書不得超過規定時間和數量。凡規定在圖書室內閱覽的圖書或其他資料,只能在圖書室內查閱,一律不予外借。對不按規定時間還書,又不辦理延期手續者,應給予適當處罰。

5.對圖書必須妥善保管,不得在書刊上批劃、撕剪、塗寫或損壞和丟失,否則應加倍賠償。

6.圖書館(室)工作人員應按計劃定期購買書刊,並要及時做好登記、整理、收集、裝訂和分類編號等工作。

7.建立圖書目錄索引卡片,以方便查閱。

8.圖書館(室)必須保持清潔、安靜和應有的照度(不得低於50勒克習)。有條件的醫院圖書室和閱覽室應分別開設。

9.密切配合醫療、預防、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主動提供有關情報、資料,定期介紹新書刊內容。

10.做好防火、防蟲蛀、防潮工作。

九、進修工作制度(一)接收進修人員:

1.醫院由醫務處負責進修工作,認真執行進修工作的有關規定,嚴格掌握進修人員條件。各科要選派有經驗、中醫藥理論好的.醫務人員指導進修。帶教者應根據進修科目擬定計劃,定期檢查,努力完成。省級中醫院,原則上只接收中醫師、中藥師、護士長以上人員進修。

2.進修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參加醫院各項活動,不得自行調換進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學或隨意延長學習時間。進修期間一般不安排探親假、寒暑假。請事假3天以內由科主任批准,3天以上須經醫務科領導審批,無特殊情況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取消進修資格,不退進修費。

3.進修人員的處方權,由指導醫師提出,經科主任簽字上報醫務科批准、報有關科室備案。

4.進修人員開寫的診斷書或病情介紹單需經指導醫師審查簽字。

5.醫院領導要經常瞭解進修人員思想情況,關心他們的學習和生活,定期召開座談會,徵求意見,改進工作。

6.進修人員在工作中有貢獻者應給予表揚。醫療作風惡劣或犯有嚴重錯誤者,由醫院提出意見後,連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原單位處理。

7.進修期滿,應做好考覈和書面鑑定,辦妥離院手續。

(二)送出進修人員1.由醫務處制定送出進修計劃,責專人負責實施。

2.外出進修人員,由科室主任提名,報醫務科並經主管院長批准。

3.外出進修人員,必須按進修計劃完成學習任務,進修期爲1年以上者,需寫進修專業學習論文1篇及今後開展工作計劃1份。臨時或短期進修需寫心得1份交送醫院,裝入技術檔案,作爲考覈依據。

4.外出進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進修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有事請假要經過進修單位批准。如時間較長,還要請示本單位同意。

5.進修期間所需器械,可由本單位解決,個人保管,如有丟失,按規定賠償。

6.進修人員的差旅費、補助費,按財務規定執行。

(三)在職人員培訓1.醫務處根據醫院各類技術人員實際情況,制訂在職人員培訓計劃,可採取短期班、業餘班、自學等形式。各科室要根據各類人員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計劃,醫務處負責監督檢查。

2.新畢業的大學生,實行各科輪轉,爲期1年。然後確定職稱,定向培養。

3.有條件的中醫院要實行24小時住院醫師負責制,對住院醫師要全面培養,在科裏有人帶,有培養計劃,並注重提高中醫水平。各級醫生每年至少要有一篇論文、心得或總結。

4.醫護人員實行考覈制。住院醫師每年考試或考覈1次。主治醫師也要定期考覈,成績載入技術檔案,作爲晉升的參考。

5.有計劃的選送中青年醫師、藥師及其他技術人員外出進修學習,進修任務要明確,人選合適,所學內容與本院工作密切結合,學習結束後能學以致用。

6.選拔優秀青年中醫(含西學中),爲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配備助手、徒弟,有計劃,有措施,搞好繼承整理學術經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