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議

據瑞安市、甌海區政協反映:目前,外來務工人員居住的出租房消防安全面臨着嚴峻的形勢。據瑞安市統計數據顯示,該市的外來人口已達50多萬,居住出租房有48470戶,其中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有23920戶,佔49.4%。2006年5月,甌海區三垟街道居住出租房發生火災,6人當場死亡。2007年1月14日,莘塍鎮四坦東莘工業區六間簡易出租房發生火災,造成5人死亡。對此,市委、市政府及時開展了“兩查兩保”大整治活動,已取得顯著成效,但目前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仍存在以下的主要問題:
  (一)職責不夠明確。“兩查兩保”大整治活動中,我市各地先後都出臺了針對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有關部門及鄉鎮的職責分工作出規定。但在整治過程中,相關部門和鄉鎮並未真正形成合力,職責分工不明,有的執法主體不夠明確,措施不夠有力。如已整改的出租房整改複查意見書各部門都不願意簽字;對需要整改的出租房僅依靠停水、停電的措施,甚至不敢停電,擔心蠟燭燈帶來安全隱患。
  (二)基層基礎薄弱。居住出租房流動性大,租賃隱蔽性強,當事人接受管理存在被動性,往往採取避而不見、不提供租賃合同及相關證件的方式,想方設法迴避管理,信息採集困難重重。出租房信息管理滯後,鄉鎮有臺帳、公安有火災隱患直報平臺、房管有數據庫,鄉鎮、公安、房管各自爲政,掌握的數據不盡相同,形成信息孤島,信息不能共享。鄉鎮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尤其是整改的複查程序不到位,大多數鄉鎮都沒有公安派出所參與複查。
  (三)違章建築普遍。許多居住出租房是六、七十年代前的磚木結構建築,電線老化,耐火等級低。有的居住出租房雖爲混合結構建築,但由於沒有統一的消防規劃,缺乏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設施也不符合標準。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因收入微薄,只能租賃廉價的簡易房,從而導致各地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的居住出租房遍地開花,違章搭建出租增多,造成嚴重的火災隱患。
  (四)安全意識淡薄。居住出租房的租賃合同絕大多數沒有涉及消防安全問題,一些房主只顧賺錢,只要能把房屋租出去,並不管住的是什麼人,住多少人,羣租現象普遍。租賃雙方缺乏消防安全常識,處置火災事故的應變能力差,一旦發生火災,極易因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引起羣死羣傷事件。
  (五)火災事故高發。2007年瑞安市共發生的1156起火災事故,其中約有70%與出租房有關;甌海區共發生的800多起火災事故,其中出租房佔有相當比例。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事關平安溫州、***溫州的構建,政府必須下更大的決心,採取更有力的'措施,務必抓緊抓實抓好。爲此建議:
  (一)進一步明確部門鄉鎮職責,構建聯動工作機制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量大、面廣,涉及公安、房管、土地、規劃等部門單位。要制定完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根據《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和鄉鎮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由鄉鎮負責排摸,公安、房管爲主要執法主體,規劃、土地等部門配合執法,供電、供水部門配合採取措施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聯動長效機制。同時,監察部門加強執法監察,對沒有有效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追究行政責任。
  (二)強化基層基礎,建立信息共享的管理平臺
  充分利用協警力量,加大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日常巡查與排摸,做到與計劃生育、暫住人口管理同步推進。切實做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臺帳工作,掌握底數,特別是複查程序要明確到位,相關人員要求據實簽署複查意見。加強居住出租房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共享互通平臺。建議開設一個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網站,相關部門分配一個帳號,通過帳號登陸後將居住出租房的基礎數據、整治行動、租賃備案信息輸入到網站上,形成統一平臺,促進部門間的信息互通,實時反映居住出租房的管理進程,從而實現居住出租房消防管理的動態監管。
  (三)加大整治力度,推行分級管理模式
  深入開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行動,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根據整治結果,把不需整改、需要整改與整改合格的居住出租房進行分級管理。建議按居住出租房的建築結構、消防設備、承租人數、存在隱患情況,確定安全指數,推行星級管理。對不需整改與整改合格的居住出租房,做好消防安全注意事項指導工作。對整改不合格的居住出租房,根據實際予以相應處理,進行房主傳喚、承租人勸退居住,停止供水供電。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居住出租房,予以立案查處,特別是對違章搭建的簡易出租房,堅決予以拆除處理。同時加強廉租住房和政府“安心公寓”建設,保障市場供應,確保外來務工人員安居樂業。
  (四)加強宣傳教育,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今年莘塍1·14火災是全省第一例出租人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被刑拘,雖對租賃雙方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大部分還未從根本上提高消防安全的敏感性與警惕性。因此必須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加強消防責任意識教育,努力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羣衆消防安全意識,及時消除隱患,防止小火釀成大災。

對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