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會計工作

一、高校會計基礎工作存在的問題

談會計工作

1、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方面的問題

(1)會計機構負責人非會計專業出身較多。《會計法》規定: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需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2)出納人員無證上崗現象較多。隨着科技的進步,結算手段的增多,很多高校都安裝了POS機,現金業務量逐漸減少,一些高校出於人力、財力的考慮,不願引進專業的會計人員,而是聘請如銀行的退休職工、技校或職高剛畢業的學生。(3)會計人員業務水平不高,職業判斷能力不強,會計人員往往只按領導的要求辦事,不能有效地按國家會計法規、財經制度獨立進行會計監督。

2、會計覈算方面的問題

不能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如超限額支付現金,未經批准坐收坐支現金,庫存現金超限額。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要求,基本要素不齊全,摘要、大小寫、日期、單位名稱等相關事項不按規定填寫,甚至大小寫不一致。對方遺失發票需複印的未履行登記手續,複印件提供人員與收件人員未簽名或蓋章。記賬憑證摘要部分不能準確地描述業務內容,附件張數不填寫或記數不準確,漏蓋出納、審覈、複覈等人員的印鑑。沒按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賬簿啓用表填寫不全,賬簿的登記、更錯、結賬不夠規範。

3、會計監督方面的問題

目前,商嘗超市的各種券、卡依舊盛行,一些系科將用於集體福利的購物卡、購物券支出在本系的辦公業務費中列支,將私人的各種超市消費明細發票換開成一張“辦公用品”、“食品”發票在學生活動費中列支,虛開圖書發票、電腦及其配件發票在科研課題經費中列支等。這些在程序上合法但在內容上不合法的事項,財務審覈人員很難抵制;對固定資產、教材、藥品等實物監督不力,對部門、系科的其他業務收入缺乏監管,導致賬外設賬,私設“小金庫”。

4、內部會計管理制度方面的問題

部分高校內部財務管理鬆弛,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會計事項授權審批制度、內部稽覈制度、內部牽制制度、資產物資管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不健全。因人力有限,常常一人身兼數職,不相容職務很難有效分離。有的單位財務專用章隨意使用,沒有嚴格的審批程序;有的單位法人名章和財務專用章由一人保管。各種有價證券、發票、收據管理不嚴格,造成管理上的漏洞。

5、會計電算化方面的問題

會計電算化在高校已推行十多年,但是高校既懂會計又懂計算機的複合型人才依舊比較缺乏。上機操作人員的操作權限沒有明確規定,部分操作人員權限過大。操作人員密碼設置過於簡單,且不重視密碼的保護與定期修改。操作人員離開工作電腦,卻沒有退出相應系統程序。病毒防護意識不強,措施不力,U盤在內網、外網間隨意插撥。

6、會計檔案管理方面的問題

多數高校都由兼職人員保管會計檔案,且因輪崗人員變換較快,兼職人員對保管會計檔案業務不熟悉。有的高校爲了方便查詢,不將會計檔案及時移交檔案部門歸檔,而是留在部門自行保管。憑證、賬簿隨意借出而沒有履行必要的調閱手續和登記。只重視紙質檔案的保管,忽視了電子檔案的保管,甚至沒有電子數據的存檔。

二、高校會計基礎工作存在問題的`原因

1、領導不夠重視會計基礎工作

高校的領導多是教學領域的業務骨幹,對會計方面的知識瞭解不多,他們通常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教學質量上,制定政策時也是向着教學部門傾斜,對會計工作和會計人員關注不夠。看不到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性,不重視會計基礎工作,不重視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知識的培訓,影響了會計人員積極性的發揮,影響了高校會計基礎工作水平的提高。

2、會計人員不重視自身素質的提高

會計人員素質包括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兩方面,部分會計人員的學歷層次較低,沒有受過系統的會計理論知識的正規訓練;也有的會計人員雖然有一定的業務水平,但長期忽視學習新的業務知識和會計法規,缺乏學習的自覺性,使其業務素質停滯不前。此外,有些會計人員儘管掌握一些會計覈算的基本知識,但因各種因素影響,不能恪守應有的職業道德,不認真執行制度,不按規定去做,降低工作標準,造成會計覈算工作的不規範。

3、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

高校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到位,或者雖有制度但執行制度不力,出現會計人員 “頂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頂不住”的現象,會計的監督職能沒有得到有效發揮。高校領導對內部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不夠重視,高校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權威性不夠,編制少、審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審計人員受制於人或礙於情面,查處問題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審計工作很難深入開展,其監督評價職能微弱。

4、外部監督、檢查力度不夠

一方面,上級主管部門沒有負起監督、檢查的責任,高校的會計基礎工作是否規範、會計覈算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財務會計制度是否健全,上級主管部門因業務繁忙、人力有限,無暇對會計基礎工作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監督。另一方面,因不規範的執業環境和不正當的業務競爭,以及對註冊會計師監管不力,社會中介機構對高校的審計,往往是避重就輕,浮於表面,缺乏對實質問題的深入挖掘,難以實現有效的社會監督。

三、加強高校會計基礎工作的建議

1、加強領導的會計識學習,增強對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視

《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都明確規定,單位領導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對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法律責任。因此,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工作質量,不單單是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的事,高校領導必須帶頭學習和宣傳《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相關財經法規,熟悉相關財務制度,增強法律意識。要定期聽取財會部門的工作彙報,支持會計人員按照政策辦事,按照相關財務法律法規辦事,不得授意和指使財務人員辦理違法違規的會計事項。另外,高校領導人也要採用多種方式鼓勵和加強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培訓,爲會計人員自身發展提供更廣闊的空間,從各個方面爲提高會計基礎工作創造良好的條件。

2、加強會計隊伍建設,提高會計人員素質

一方面要提高財務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各高校要實行提高自我修養與加強外部監督相結合,宣傳教育與檢查懲戒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對會計人員進行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堅持準則、提高技能、客觀公正、文明服務等多種內容的職業道德培訓,使財務人員學法、知法、懂法,深切體會違法的危害和後果,避免違法事件的發生。另一方面必須加強會計人員業務學習,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目前,高校的會計覈算已普遍實現了電算化,部分高校的會計覈算已向網絡化方向發展,這就要求財務人員不斷掌握新知識、新技能,以提高自己的實際操作能力和業務處理水平。高校財務部門也應組織財務人員建立定期學習制度,探討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交流工作經驗。財務人員自身也要加強自我建設,不斷學習新的財經法規及先進的財務管理理念,熟悉並熟練掌握國家的財務法律法規、各項規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只有這樣,才能在實際業務工作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事,按照會計準則辦事,保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

3、建立內部會計管理體系,健全內部財務規章制度

各高校要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建立內部會計管理體系,明確單位法人對會計工作的領導職責,明確會計機構、會計主管人員的職責權限。財務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制度保證,因此要健全本校的各項內部財務規章制度,如會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度、內部牽制制度、賬務處理程序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經費支出管理制度、資金審批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制度、預決算管理制度、稽覈制度、財務分析制度等。另外各高校要採取多種措施,各個部門相互配合,定期對各項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保證各項內部財務規章制度得到貫徹落實,只有各項內部財務規章制度全面貫徹落實才能實現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切實提高高校財務管理水平。

4、健全監督體系,加強內部和外部監督

實行內部監督的阻力往往來自於單位領導,在過去進行的會計監督檢查中,往往較多地追究會計人員,而實際上會計人員往往是被動執行。因此,應當完善對高校領導的考覈監管制度,定期審計其任期內的財務情況,通過對高校領導的監管和約束,爲會計人員和內審人員撐腰;另外要大力發展註冊會計師審計事業,規範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體制, 使註冊會計師的監督真正做到獨立、客觀、公正,充分發揮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職能,審計報告應該對會計基礎工作做出評價,以強化、監督單位重視和提高對會計基礎工作的認識,促進會計基礎工作的規範化和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

5、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考覈、獎懲制度

上級主管部門要加強檢查與監督,建立會計基礎工作激勵機制,完善獎懲制度。按照《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根據規範化程度,分設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對考覈達到優秀的單位掛牌確認爲“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優秀單位”,進行表彰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對考覈不合格經整改仍未達標的單位,在系統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實行驗收與複查並重的原則,採取進級予以獎勵,保級按比例複查的措施,對會計基礎工作明顯削弱、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單位,責令其限期整改,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仍未達標的,取消其“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合格單位”資格。另外通過開展經驗交流會、座談會等形式,積極推廣先進單位實施《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好的經驗和作法,以點帶面,推動高校會計基礎工作水平整體提高。高校內部應建立起以分管財務的校領導或主要財務負責人爲主的業務考覈小組,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自行規定考覈的期限和內容,使考覈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努力使會計基礎工作在規範化軌道上運行

總之,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化是會計管理的一項長期而複雜的系統工作,必須細緻紮實、持之以恆的堅持下去,各高校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努力推進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促進單位內部制約機制不斷完善,強化單位內部會計監管,全面提高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