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現狀

一、我區森林消防的基本情況和成效

消防工作現狀

我區林業用地面積達106.33萬畝,全區活立木總蓄積量爲248.44萬立方米,毛竹總株樹爲2582.23萬株,省以上重點公益林45.98萬畝,森林覆蓋率69.5%。隨着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區西部山區外出務工人員日益增多,農民生活方式逐步改變,林內可燃物也大量聚增。2010年,全區分別發生森林火災(情、警)41起、56起、99起,森林火災發生逐年上升,給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造成了不小的損失,對我區的生態安全造成極大威脅。近年來,區政府越來越重視森林消防工作,在森林消防工作上花費了大量的精力,按照“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積極撲救、有效消災”的方針,初步形成了上下聯動的防火工作格局,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完成了盛市森防指對我區的各項考覈。

1、強化領導,逐步落實責任。我區不斷加強對森林消防工作的領導,逐步落實領導責任制。一是從鄉鎮長(街道主任)、村(居)委主任、校長及護林員,層層簽訂責任書,逐步落實領導責任、部門責任、地塊責任和包片責任,確保在防火警戒期做到山有人看,火有人管,責有人擔;二是區委、區政府每年組織人員對我區森林消防工作進行檢查;三是相繼制定和完善了《野外用火管理辦法》、《森林火災責任事故追究辦法》等規章制度,各村、居委會結合本地實際,將以上相關內容納入本村、居的村規民約。

2、大力宣傳,提高思想認識。一是利用農民信箱、新聞媒體、網絡、會議、標語等多種形式深入城鎮農村,廣泛開展森林消防宣傳教育;二是電視臺每天播報森林火險等級,森林消防重點時期在黃金時間播放森林防火標語,在森林公園、景區、進入林區主道口等重要區域設置警示標誌和宣傳立體卡-通;三是加強對特殊羣體的教育和監督,針對農村老年人、小孩、癡呆人員等易引發森林火災的情況,通過老人協會、中國小校等多種途徑進行宣傳教育。

3、完善預案,實施科學撲救。重視森林消防預警機制建設,加強應急處置管理:一是健全應急機制,進一步完善《**區森林火災撲救預案》、《**區重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升應急反應能力;二是建立區域聯防機制,相繼與周邊縣、市、區及有關鄉鎮、林場建立了3個聯防區,聯防區設有專門的指揮機構、撲火隊伍,克服了由於行政區域的不協調而撲救森林火災難的弊端。

4、完善裝備,逐步改善設施。一是加強信息化建設,投入90多萬元建成森林災害遠程視頻監控系統;二是加強生物防火林帶建設,配合全區新農村建設村莊整治工程,制定規劃逐年建設,近三年已建成175.77公里;三是加強裝備設施建設,爭取國家、盛市森防指的支持,先後配備了197颱風力滅火機、37臺油鋸、63支水槍、8500把二號工具和2臺6組高壓水泵。今年,我區配備了一輛消防指揮車和一輛消防運兵車,另投入30多萬元購買消防器材。

5、突出重點,強化隊伍建設。一是加強指揮體系建設,設立區級森林消防指揮部,19個鄉(鎮、街道)、2個國有林嘗長潭水庫管理局設立森林消防指揮所,有森林消防任務的340個村設立森林消防指揮小組;二是加強防撲火隊伍建設,區、鄉(鎮、街道)、村三級分別建有管火、撲火兩支隊伍,按照各自防火責任區和工作職責,履行森林消防任務,有些鄉鎮、村執行了護林員執證上崗制度;三是加強與人武部、武警的合作建設,於2005年積極協助武警完成了武警森林消-防-隊的'組建。目前,全區共建有區級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鄉級民兵武裝應急森林消-防-隊和村級義務森林消-防-隊等各類森林消-防-隊389支,實行區鄉森林消防值帶班制度,做到責任明確,任務到人,不脫崗漏崗,確保上下聯絡暢通。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區林特局領導哪裏有火險就去哪裏指揮撲救,並且區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是一支經驗豐富、訓練有素、樂於奉獻、“拉得出、打得響”的高素質戰鬥隊,多次幫助各縣市區撲救森林大火,受到省市防指、各兄弟縣市區的高度讚譽,爲森林消防工作做出了很大的貢獻。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調研中,我們也發現我區森林消防工作中存有一些不足之處:

1、 三個不利因素增加了森防難度

一是生產生活習俗有待轉變。由於我區羣衆生產性用火習慣根深蒂固,燒荒、燒田耿燒灰積肥等農事用火屢禁不止,加上“清明節”明火上墳這一獨特的民俗,拜墳祭祖、燒香點燭、燃放鞭炮等習俗很難從根本上轉變,一些地方沒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佈防、巡視、檢查、處理,人爲火源防不勝防。

二是氣候條件不穩定、林相結構較單一。**局部地區乾旱少雨現象頻頻發生,容易引發森林火災;從我區森林林相結構來看,全區森林以針葉樹幼中齡林爲主,森林結構較單一,火災自控能力低,易燃性極強。目前,我區森林資源顯著增加,林下植被和枯枝落葉越來越多,極易被點燃,如果對火災防控不力,極易蔓延成重、特大森林火災。

三是相關責任有待進一步落實。有些鄉鎮街道責任落實不夠到位,沒有將森林消防工作進行分解落實到鄉鎮街道機關幹部和駐村幹部的年度考覈範圍;村級責任不足,雖然每三年鄉與村簽定了森林消防責任狀,但鄉鎮對村級的考覈辦法很少。

2、 兩種認識不夠到位增加森防隱患

一是一些幹部對森防缺乏足夠認識。有些幹部對森林消防形勢估計不足,危機意識不強,存在着僥倖心理,麻痹思想和厭戰情緒。有些部門和鄉鎮街道在實際工作中“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導致資金投入不足、防火機構不健全、消防監督不力、責任追究不到位。特別是對區政府明文規定的清明節期間禁止明火上墳,一些鄉鎮禁止不力,有些鄉鎮街道甚至不執行區裏的規定(主要是其領導認識不到位),導致該鄉鎮街道設卡巡查成爲擺設,鞭炮、紙錢、香燭管理失控。有些單位工作人員(甚至黨員),公然與政府倡導的“嚴禁明火上墳”相違背,甚至與設卡巡查人員對抗,態度極其惡劣。

二是羣衆對森防的認識仍不足。羣衆的撲火積極性不高,在撲火過程中,很多羣衆抱着看熱鬧的心態,讓救火人員快點救火,自己卻袖手旁觀。更有甚者,救火人員讓他們幫忙把後勤物資(食物、水等)送到救火前線去,他們卻坐地起價,跟救火隊員談起報酬。

3、資金投入不足成了制約森防工作的瓶頸

一是林相改造經費投入不足。我區森林林相改造勢在必行,但從資金投入情況看,這幾年財政用於林業建設和保護的資金投入力度雖然不小,但林相改造的資金需求與投入仍然差距很大。

二是防火基礎設施有待完善。受資金限制,防火阻隔體系建設滯後,不適應預防和撲救較大森林火災的需要;撲火裝備和物資儲備滯後,對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極爲不利;監控設備缺乏、林區便道不暢,難以滿足森林消防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