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保衛科工作措施

醫院保衛科工作措施一、消防監控室工作制度

醫院保衛科工作措施

1.在保衛科領導下,負責消防監控、電視監控和防盜報警管理,持證上崗,實行24小時值班監控;

2.非值班人員不準隨意進入消防監控室;

3.不準使用接警專線撥打無關電話;

4.未經專業人員同意,不準隨意改變、調整和移動消防監控設備;

5.未經批准,不準在消防監控室使用大功率和強磁場電器;

6.不準違規操作或利用消防監控設備從事與消防監控任務無關的活動如電腦打牌等;

7.不準私自佔用或隨意挪用、外借消防監控室裝備、器材、工具、技術說明書等;

8.不準在消防監控室進行會客、吃飯、喝酒、睡覺、更衣等行爲;

9.不準在消防監控室進行喧鬧、放音響等娛樂活動;

10.不準在消防監控室進行吸菸和使用明火;

11.不準在消防監控室內堆放雜物、私人物品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1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應認真書寫交班記錄,搞好本班衛生,本班內發現或需要注意的事項、報警情況和消防監控設施運行狀況必須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嚴禁接班人員末到擅自下班;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崗,到崗後應認真進行交接班和檢查消防監控設施的運行狀況;

13.嚴格執行消防監控設備和設施操作規程、愛護儀器設備,嚴格執行報警處理程序,及時處置各種報警,發現重大情況必須及時向科長彙報;

14.定期對消防監控設施進行檢查、測試、發現問題和故障及時得到俢理或更新;定期組織學習有關消防安全監控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和消防安全監控方面的業務知識。

二、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重要部門及庫房要按照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安裝防盜設施和報警設施。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菸,不準生火取暖,不準使用電器等設施。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並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2.財務部門現金要按規定及時存入銀行,不得超過規定數額;現金、有價票證一律放入保險櫃;

3.住院病人和陪護人員攜帶物品出院時(憑出院證),門衛要進行檢查,發現可疑問題,要細經盤查;

4.巡邏人員不得睡覺、不得幹私活、不得擅自離崗,對重點科室、庫房要經常巡視,發現可疑人員,要盤問檢查,對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機關;

5.財務人員去銀行送款,必須由專職保衛人員負責護送;

6.科室出現糾紛、發現可疑人員、被盜失切等情況,應及時向保安值班人員或保衛科報告;

7.保衛科負責對全院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日常監督和反潰

三、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1.保衛科負責對全院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訓練,開展經常性防火宣傳;

2.保衛科負責全院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任何科室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換;

3.每個科室、班組應有1-2名義務消防員,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安全防火檢查,如發現隱患要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保衛科彙報,採取相應措施妥善處理;

4.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門科室嚴禁使用明火、電爐,電器設備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防火規定,電焊、氣割等操作實施報告許可制度;

5.物資、藥品、設備等倉庫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

6.搬運、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違者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承擔,並按醫院獎懲條例處理;

7.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違者予以批評教育。如有損壞要照價賠償,並按醫院獎懲條例處理;

8.各科室應指定一名義務消防員,負責保管配發給科室的各種消防器材,並保持良好性能。

四、重點部門管理制度

1.重點部門主要是指關係醫院醫療、教學、科研和職工生活正常運轉的`重要物資倉庫、財務科、檔案室、電腦房、消防監控室、高配房、鍋爐房、水泵房、手術室、監護室、分娩室、中心吸引吸氧等部門;

2.對重點部門的工作人員要做到先審查後使用,不適合的要立即調離或撤換;

3.健全重點部門的文件、資料、檔案、安全管理制度,確定專人負責,嚴格登記、保管、傳遞、使用程序,防止失密、泄密和竊密事件的發生;

4.重點部門的門窗、櫥櫃一定要堅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盜、防黴爛的要求,做到人走斷電、閉水、清除火種、鎖門、關窗;

5.凡屬工作失職、責任心不強造成的事故和泄密,其後果由當事人自負,並按醫院獎懲條例處理。因責任不明、防範不嚴,措施不實而發生問題,同時要追究科室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6.以上規定由保衛科負責監督執行,做好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督促各項安全防範措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