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法律含義國小生作文

天津人說相聲:"下雨天閒着,沒事兒在家打孩子。"聽的人會笑,但也知道,這個"打孩子"指的是教育孩子。

孩子的法律含義國小生作文

中國人的傳統,打孩子是教育孩子的必要手段,所謂"棍棒之下出孝子"。現代教育,推行快樂平等,不許體罰,父母們也都認同,但氣急了的時候,照着小屁股打幾巴掌也是有的`。除了事後有些內疚,甚至把"制怒"的條幅貼上牆,誰會去想,打孩子會牽涉什麼法律問題?

的確會有的,不過不是在目前的中國。除了把孩子打傷打殘甚至打死的禽獸父母要受到法律制裁之外,普通的打孩子事件,還處在民不舉、官不究的狀態。但在英美等西方國家,別管打孩子打到什麼級別,只要是打了,那就是犯罪!

當然,這不是新聞,不過因爲打孩子而沒能定居國外的,這算是新聞。

一位李先生,經過5年上學、打工的艱苦生活後,終於拼下了博士學位,做上教書育人的工作。在英國站穩腳跟的他,如願以償地將妻子和9歲的兒子接到英國。吃得苦中苦的李先生,在給孩子提供人上人的生活的同時,期盼兒子能學業優秀,在小老外同學中出類拔萃。誰知兒子比他更融入英國生活,與英國孩子打成一片,整天踢球玩耍,荒疏了功課。李先生很惱火,拿出家長的威嚴,規定兒子不完成他佈置的作業就不準邁出家門。

被軟禁了的兒子也不示弱,大呼小叫地抗議老爸侵犯了他的人權,李先生聽了差點背過氣去,揚起手就是幾巴掌,然後鎖上屋門,揚長而去。

這一天,李先生是什麼心情我們不知道,但傍晚的時候,我們看到他拿着一個價格不菲的新書包,表情複雜的回到家裏。

還沒邁進家門,李先生被警察攔住了。

原來,李先生剛離開,兒子就打了報警電話,投訴爸爸虐待自己,並撅起小屁股向登門查看的警察展示了爸爸的"罪證"。法律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李先生被以"虐待兒童罪"拘留,同時,法院判他與兒子隔離6個月,此期間還將孩子送到相關機構代爲照顧。

如坐鍼氈的6個月過去,李先生辭去在英國的工作,舉家返國。

李先生從此更愛國了,李先生從此不再打孩子了。

李先生的兒子從此就老實了嗎?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