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應考須知

一、應考人員應在每科考試開考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在考場清單上簽名,並對號入座。

2015年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應考須知

二、在每科考試開始後遲到30分鐘以上的.應考人員不得進入考場考試。考試開始30分鐘後,應考人員可以交卷退出考場。考試結束前15分鐘內,應考人員不得再交卷退場,應待考試結束時間到時由監考人員當衆清點回收後退場。

三、應考人員進入考場只准攜帶2B鉛筆、藍色或黑色鋼筆和簽字筆、橡皮、直尺、計算器。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帶有文字的紙張、具備文字儲存和音響功能的計算器、商務通、電子筆和各類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座位。

四、應考人員按規定在答題卡和答題卷指定位置用正楷正確填寫(塗)姓名、身份證件號、准考證號,並從答題卷首頁取下第5號條形碼,粘貼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內。漏貼(塗)、錯填(塗)責任自負。

五、應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答題要求,並按各試題要求將答題結果填寫(塗)在答題卡、答題卷指定位置內,答題結果填寫(塗)在試題卷、草稿紙或未填寫(塗)在指定答題位置上無效。

六、應考人員在考試中,應當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保持考場肅靜,不得相互交談,不得偷看他人試卷或相互覈對答題內容,不得夾帶換卷、不得在考場內吸菸、隨意站立及走動。

七、考試終了時間到,應考人員應立即停止答卷,將所使用的資料整理後分別翻放在桌面上,等候監考人員當衆清點回收。待監考人員宣佈考生退場時,應考人員應立即退出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卷、答題卡及草稿紙帶出考場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