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法規考點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

  (1)危險部位設置警示標誌

二級建造師法規考點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

現場入口、起重機、用電、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基坑邊沿、爆破物等危險部位。

  (2)不同施工階段和暫停施工採取的安全施工措施

暫停施工,現場防護,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合同約定。

  (3)施工現場臨時設置的'安全衛生要求

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保持安全距離,裝配式活動房屋應具有產品合格證。

  (4)周邊安全防護措施

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市區內工程,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5)安全防護設備、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

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進場前查驗,專人管理,定期檢查,建立檔案,按規定報廢。

  (6)起重設備的安全使用管理

起重設備、自升式架設使用前驗收,承租的設備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安裝單位共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