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負責
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施工管理負責人。
二、總分包單位的質量責任
承擔連帶責任,總承包單位負責,對分包單位的質量承擔連帶責任。
三、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的.規定:誰設計誰修改
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提出便可,不能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1.建築材料、構配件、混凝土實行檢驗制度(進場檢驗)。
2.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材料:監理見證現場取樣送檢。
送檢的比例不得低於取樣數量的30%: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承重牆體的砂漿試塊、防水材料、水泥、承重結構混凝土使用的摻加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