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點:工程合同變更管理

註冊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下文是爲大家精選的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點:工程合同變更管理,歡迎大家閱讀。

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點:工程合同變更管理

工程合同變更管理

1.工程變更的分類

(1)設計變更(2)施工措施變更(3)計劃變更(4)條件變更(5)新增工程

2.監理工程師在工程變更活動中的一般權利與義務

(1)在專用條款授權的範圍和規定的.時限內審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變更建議書。若屬設計變更,則需報設計單位確認後執行。對於超出專用條款授權範圍的工程變更,監理工程師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發包人提出自己的審覈意見。

(2)監理工程師有義務獨立的向發包人提出工程變更建議。

(3)監理工程師有權利分享其所提出的工程變更給發包人帶來的收益,,分享方式及比例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商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單選題)

4.一般變更

一般變更係指一定限額以下的設計差錯、設計遺漏、材料代換以及施工現場必須立即作出決定的局部修改等。一般變更由監理工程師審查批准後實施。

附:監理工程師的工作職責

1.安全監理員是項目安全生產日常監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代表總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工程監理過程中行使項目安全生產監理的職責。

2.安全監理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範標準,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監理工作。

3.安全監理員有權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查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安全監理員應做好日常安全巡視檢查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5.安全監理員應參加監理安全巡檢活動,做好安全活動記錄。

6.安全監理員有權檢查施工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對特殊工種人員無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

7.安全監理員在實施監理過程中,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爲;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有權要求施工單位整改,並應及時總監理工程師彙報;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並立即向總監理工程師彙報。

8.安全監理員應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實情況。對整改通知回覆單內容有權進行覈查,對未達到整改要求的,有權要求繼續整改,並將覈查情況向總監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