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監理工程師《監理理論》考點

在公路工程監理過程中,爲促進監理工作水平的提高,採取相應的風險評估策略是十分必要的。但目前很多工作人員雖然重視工程監理,但忽視風險評估工作,對公路工程監理可能會產生不利影響,需要採取改進和完善對策。下面小編爲你整理了公路監理工程師《監理理論》考點:公路工程施工質量監理程序,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公路監理工程師《監理理論》考點

公路工程施工質量監理程序

(一)監理程序

工程監理是一種高智能的技術服務工作,要求監理活動必須遵循科學管理的準則。同時,當今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的規模日趨龐大,結構更加複雜,功能、標準要求越來越高,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不斷涌現,

參加施工的單位越來越多,監理市場競爭日益激烈。所以,只有在工程監理活動中採用可行的方法才能對工程項目實施有效的監理。監理程序是用來指導、約束監理工程師工作,協調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工作關係的規範性文件,

擬訂的依據主要是合同文件和技術規範。施工監理程序按監理工作的目標管理可分爲:工程開工審批程序、進度監理工作程序、質量監理工作程序、計量與支付程序、合同其他事項管理工作程序、信息管理工作程序、合同段工程交工驗收程序等。

其中質量監理工作程序中,主要包括質量監理基本程序、質量缺陷與事故處理程序、監理試驗工作程序等。

公路工程施工質量監理與單純的`工程質量驗收不一樣,不僅僅是最後的檢驗,而是對施工全過程的監理。施工過程的質量監理,就是對影響工程質量的人、設備、材料、工藝、環境等主要因素進行控制,認真做好事前檢查審批、

事中抽查監督、事後驗收評定等工作,嚴格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的管理。這就要求監理工程師從承包人提出開工申請到“中間交工證書”的簽發,都嚴格執行監理程序。

(二)施工質量監理的基本程序

開工前,監理工程師應向承包人提出適用所有工程項目質量監理的程序及說明,以供所有監理人員、承包人的自檢人員和施工人員共同遵循,使質量監理工作程序化。在施工過程中,質量監理一般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1.審批《開工申請單》

在分項(或分部)工程開工之前,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包人提交《工程開工申請單》並進行審批。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開工申請後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應檢查承包人的施工準備工作情況,審查其是否具備開工條件。如果確認滿足合同要求和具備施工條件,則批覆開工申請並簽發開工令。承包人在接到監理工程師簽發的開工令後即可開工。

2.填報《工序質量檢驗通知單》

在每道工序完工之後,監理工程師應要求承包人的自檢人員按照監理工程師批准的工藝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檢查程序,首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後,填寫工序質量檢驗通知單,並附上工序自檢資料,報請監理工程師進行檢查認可。

3.簽發《工序質量驗收單》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序質量檢驗通知單》並檢查該工序的質量自檢資料後,對已完工的每道工序進行檢查,並按規定的抽檢頻率進行抽檢,檢驗合格後,簽發質量驗收單。承包人可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對不合格的工序監理工程師應指示承包人進行缺陷修補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經檢查認可,不得進行後道工序。

4.填報《中間交工報告》

當分項(或分部)工程的全部工序完工後,承包人的自檢人員應再進行一次系統的自檢,歸總各道工序的檢查記錄及測量和抽樣試驗的結果,填寫中間交工報告,提出中間交工申請,報請監理工程師進行中間交工驗收。

自檢資料不全的交工報告,監理工程師應拒絕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