衆所周知,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不能同時掛靠,一二級建造師都是建設部的證,全部都要掛在一家公司。那麼一、二級建造師爲什麼不能同時掛靠呢?今天爲大家分析一下,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1)跨部委的可以同時註冊
如:建造師是在住建部註冊,安全師是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註冊,因爲部委之間不聯網,所以可以同時註冊。甚至可以以不同單位的名義註冊。
(2)同一部委的.,工作不在同一單位,不可以同時註冊
如:建造師和造價師都是在住建部註冊,所以必須在同一單位。
(3)同一部委的,工作在同一單位的,但崗位相互制衡的不可以同時註冊,只能選擇其中一個註冊。
如:比如建造師和監理師崗位之間相互制衡,所以不能同時註冊。可以先註冊一個,另一個暫時保留。
注:如果是在同一企業,不同專業的一級、二級建造師或許可以同時註冊,具體以當地註冊部門文件爲準。
一級建造師使用範圍一級建造師全國通用。註冊後可承擔大型工程的施工項目負責人,一級可以承擔所有的工程。
二級建造師使用範圍二級建造師只在本省通用,不能跨省註冊。註冊後可擔任中小型施工項目負責人。二級只可以承擔羣體工程10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單體工程;3萬平方米以下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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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建造師不予註冊的11種情況
一級建造師不予註冊的11種情況
1、假身份證或身份證超過有效期。
2、假畢業證或學歷爲中專及以下。
3、工作年限不夠。
4、無社保或社保清單不合格(臨時工、掛靠等均不予註冊)。
5、一人在兩個及以上單位註冊。
6、專業非工程類或經濟類。
7、一人在同一個單位已有其它的註冊證(如造價師、監理師、建築師、結構師等)也不予註冊。
8、網上無電子申報信息。
9、不符合免試兩門條件而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
10、執業資格證姓名與身份證不符。
11、不符合《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關於印發〈一級建造師註冊實施辦法〉的通知》(建市〔2007〕第101號)和《關於建設部機關直接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有關規定和內容的公告》(建設部公告第278號)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