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級建造師《鐵路工程》案例分析專項試題

  案例分析一

某鐵路橋樑工程構造如下:橋墩基礎採用直徑爲1.5m,樁長25-30 m的鑽孔樁,低樁承臺;橋樑下部結構爲一般墩臺。地質條件如下:原地面往下依次爲黏土、砂性土。其中靠岸橋墩樁基中有6個樁孔沒有地下水。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存在以下情況:

2017年一級建造師《鐵路工程》案例分析專項試題

(1)承包人配置的樁基成孔設備有衝擊鑽和正循環鑽機。擬將靠岸橋墩樁基的6個無地下水的樁基成孔任務分包給某包工隊,採用人工挖孔方式。

(2)採用豎嚮導管灌注某樁水下砼過程中,由於突降大雨,施工人員爲避雨對該樁稍作防雨處理後即離開,灌注砼時間中斷約1小時,雨停後繼續灌注施工。另外,爲控制施工成本,工程部規定灌注標高應與樁頂設計標高相同,不得超出。

(3)在鑽孔過程中,發現某樁孔在設計樁底位置有一岩溶孔洞(與設計圖紙中的土質勘測資料不符)。該橋的工程技術主管指示現場施工員應繼續鑽孔至岩溶孔洞洞底,將孔洞中樁周圍的空洞用砂粘土填充,最後的實際樁長超過設計樁長10m.

(4)該橋樑一側橋臺基礎施工過程中,發現在施工圖紙中該橋臺胸牆結構尺寸標註錯誤,如繼續照圖施工可能導致將來吊裝此邊孔樑時位置不足。由於工期緊張,施工單位自行將橋臺胸牆邊緣位置調整,然後上報駐地監理工程師。

(5)施工中所用水泥和鋼材由建設單位組織供應,項目部管理人員認爲可以放心使用,不必再按批次進行進場質量檢驗。駐地監理工程師在抽檢某批水泥時發現該批水泥安定性指標不合格。項目經理說:實在不行,可將該批水泥降級使用。

  問題

(1) 應採用何種成孔設備。並說明理由。

(2) 針對本工程,人工挖孔樁的應採取的安全措施有哪些?

(3) 灌注樁基水下砼施工方法是否正確?如不正確,請指出。

(4) 對於背景(3)中所提到的鑽孔遇到岩溶孔洞的處理方案和管理工作程序是否正確?爲什麼?

(5) 施工單位自行調整胸牆邊緣位置的管理工作程序是否正確?如不正確,應如何處理。

(6) 對於建設單位組織供應的材料,可否省去按批次進行質量複驗的程序?爲什麼?安定性指標不合格的水泥能否在工地降級使用?

(7) 對該橋樑基礎混凝土中各工序應如何進行施工質量控制?對於該橋中橋樑基礎混凝土中每個檢驗批應如何通過質量驗收?

  參考答案

(1)根據地質情況及承包人配置的樁基成孔設備,應使用正循環鑽機。因爲衝擊鑽適用於硬巖或弱風化巖,而不適應於黏土、砂性土土層,而正循環鑽機主要適用於黏土、砂類土等土層。

(2)安全措施的要點:①孔口要設置防護支撐,孔外四周要挖排水溝;②應設置混凝土護壁支撐,挖一段,支護一段;③及時檢測洞內有無有害氣體,並加強通風。

(3)不正確。表現在兩點:①該樁水下混凝土灌注中斷時間過長,水下砼一經灌注,應連續進行,中途任何原因中斷灌注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灌注標高應與樁頂設計標高相同不正確,應高出樁頂設計標高0.5-1.0m.

(4)不正確。從處理岩溶孔洞的技術方案的角度,應當採取鑽孔填砂,注漿固結,形成圍護體的做法,樁長確實也需加長。從管理工作程序上講,此做法屬於擅自進行設計變更。

(5)不正確。施工單位必須詳細覈對設計文件,依據施工圖和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對設計文件存在的問題以及施工中發現的勘察設計問題,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設計、監理和建設管理單位。

(6)不能。根據現行規定:橋樑工程採用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管由誰組織供應,均應做好材料的進場質量驗收,驗收內容包括品種、規格、型號、材 料質量證明和出廠合格證,並按批次檢驗,檢驗不合格的應退貨或更換。安定性指標不合格的水泥屬於廢品水泥,不能降級使用。

(7)①工序施工質量控制程序: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 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施工單位應進行檢查,並形成記錄;工序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上道工序應滿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條件和技術要求。相關專業工序之間 的交接檢驗應經監理工程師檢查認可,未經檢查或檢查不合格的`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②每個檢驗批必須由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然後通知監理單位檢查驗收;監理 單位組織施工單位的專職質量檢查員進行驗收。

  案例分析二

某施工企業承包了一段既有線鐵路改造工程,內容有橋涵、路基和軌道等。工程開工後,該施工企業未經業主同意便把某橋涵頂進工程的施工任務分包給一傢俱有專業承包資質的公司施工。頂進施工過程中,造成運營線路發生行車安全大事故,並造成一次死亡2人的事故。

  問題

1.施工企業將橋涵頂進工程分包出去是否合法?爲什麼?

2.根據鐵路建設質量事故的等級劃分,其屬於哪類事故?施工企業如何處理此次事故?

3.應採取哪些措施以保證營業線上的橋涵頂進的施工安全?

  參考答案:

1. 施工企業將橋涵頂進工程分包出去不合法。

原因:施工企業的分包未經業主同意,分包其應徵得業主同意。

2.本工程一次死亡2人,根據鐵路建設質量事故的等級劃分,屬於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爲大事故。處理程序:

①事故報告

本次質量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並保護事故現場。施工單位必須在12小時之內向建設管理單位報告,並通知有關單位和質量監督機構。建設管理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向鐵道部建設管理司提出書面報告。

②事故調查處理

本次事故屬於大事故,應由建設管理單位組織調查處理,並報鐵道部備案。

工程處理方案必須經有關單位審定後,方可實施。事故處理需要進行變更設計的,按有關規定進行審批。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保證營業線上的橋涵頂進的施工安全的措施:

(1)頂進涵洞施工過程中要採取有效措施對線路進行加固,防止路基塌方和線路橫向移動。

(2)頂進箱身應在列車運行間隙進行,嚴禁在列車通過線路時頂進。

(3)頂進現場應具備適當數量的道碴、枕木、草袋、木材、鋼材等料具,一旦線路變形時,應立即搶修,確保行車安全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