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試章節試題:相關合同制度

1[單選題]甲建築公司向乙材料供應商訂購了一批材料。當這批材料被按期送到指定地點時,項目部工作人員驗收發現,除了訂購合同約定的材料外,還多出了一部分材料,經瞭解屬於供應商疏忽所致。雙方協商後決定,暫時由甲方代爲保管這部分多出的材料,並向乙方收取合理費用。代管期間當地氣候出現異常,儘管甲方採取了正確的保護措施,但仍有部分材料發生變形,由此給乙方造成了損失。對此,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一建考試章節試題:相關合同制度

A.該損失應由甲公司承擔

B.該損失應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C.乙公司可以不支付代管費用

D.乙公司應負擔代管費並承擔其損失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根據《合同法》第162條規定,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標的物的,可以代爲保管多交部分標的物。出賣人應當負擔代爲保管期間的合理費用以及買受人代爲保管期間非因買受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本題中代管材料發生變形並非甲方故意或嚴重過失所致,因而乙方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合理的代管費用,並承擔其損失。

2[單選題]甲承包商與乙金屬構件廠簽訂了構件加工協議。協議履行過半,該承包商突然通知構件廠解除這個協議。按照承攬合同的法律規定,下列關於甲、乙雙方權利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經乙同意後方可解除合同

B.乙有權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C.甲承包商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賠償損失

D.甲承包商不享有隨時解除合同權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

承攬合同是定作人爲滿足其特殊需求而訂立的,承攬人根據定作人的指示進行工作。這種性質決定了定作人享有隨時解除合同的權利。承攬人只能要求定作人賠償其損失,而不可主張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3[單選題]甲建築公司向乙材料供應商訂購了一批材料。當這批材料被按期送到指定地點時,項目部工作人員驗收發現,除了訂購合同約定的材料外,還多出了一部分材料,經瞭解屬於供應商疏忽所致。雙方協商後決定,暫時由甲方代爲保管這部分多出的材料,並向乙方收取合理費用。代管期間當地氣候出現異常,儘管甲方採取了正確的保護措施,但仍有部分材料發生變形,由此給乙方造成了損失。對此,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該損失應由甲公司承擔

B.該損失應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C.乙公司可以不支付代管費用

D.乙公司應負擔代管費並承擔其損失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根據《合同法》第162條規定,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標的物的,可以代爲保管多交部分標的物。出賣人應當負擔代爲保管期間的合理費用以及買受人代爲保管期間非因買受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本題中代管材料發生變形並非甲方故意或嚴重過失所致,因而乙方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合理的代管費用,並承擔其損失。

4[單選題]

甲承包商向乙供應商訂購了一批工程材料,乙向甲提供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材料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並將其提單交給甲承包商。由此可以推斷,其交付方式是( )。

A.簡易交付B.指示交付C.擬製交付D.現實交付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

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權利憑證(如提單等)交給買受人,以此代替標的物的現實交付,這種交付方式屬於擬製交付。因此,本題應選C。

5[單選題]甲承包商向乙供應商訂購了一批工程材料,乙向甲提供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材料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並將其提單交給甲承包商。由此可以推斷,其交付方式是( )。

A.簡易交付B.指示交付C.擬製交付D.現實交付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

出賣人將標的物的權利憑證(如提單等)交給買受人,以此代替標的物的現實交付,這種交付方式屬於擬製交付。因此,本題應選C。

6[單選題]甲承包商向乙供應商訂購了幾臺儀器,乙按約定將其送達指定地點。由於送貨人疏忽,多卸了一箱貨物,甲方人員未及時發現。過後乙方致電甲方,請其代爲保管,兩週內派人取回。由於該貨物價格昂貴,甲方不得不派專人看管。在此期間當地突發山洪,儘管甲方採取了保護措施,但這箱貨物仍被沖刷變形。對此,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甲不得向乙收取保管費B.甲有權向乙收取合理的保管費C.甲應賠償乙貨物損失D.乙有權向甲提出賠償要求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

根據《合同法》第162條規定,買受人可以代爲保管多交部分標的物。出賣人應當負擔代爲保管期問的合理費用以及非因買受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因此,本題應選B。

7[單選題]王先生欲將其父母留給自己和妹妹的房產出售給李某。李某以爲該房產僅爲王先生所有,便與王先生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對此,王先生應承擔的主要義務是( )。

A.辦理手續B.驗收房產C.權利瑕疵擔保D.現實交付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

《合同法》第150條規定,出賣人就交付標的物負有保證第三人不向買受人主張任何權利的義務。王先生對父母留下的房產沒有完全的所有權,買受人李某並不瞭解王先生之妹也享有該房產的部分權利。因此,王某首先要承擔權利瑕疵擔保義務。

8[單選題]甲公司於2010年10月6日以每桶60元的價格購買了乙建材商一批化工材料,約定10月20日將這批材料送抵指定地點。但直到1o月26日甲仍未收到這批材料,被乙方告知該材料市場價格已上漲爲每桶65元,要求甲補交每桶5元的價差。對此價格問題,正確的解決辦法是( )。

A.應執行新價格B.應執行原價格C.甲應承擔一半價差D.乙應承擔大部分價差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

對於買賣合同,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本題中,乙逾期交貨,因而應執行原價格。

9[單選題]甲承包商於2009年3月6日以32元/千克的價格向乙建材商訂購了一批工程材料。到了約定提貨的最後期限,甲仍未提貨。此後不久,這種材料的市場價格上漲爲36元/千克。甲去提貨時,乙建材商要求甲補交4元/千克的價差。對此,正確的解決辦法是( )。

A.應執行原價格B.甲應承擔大部分價差C.應執行新價格D.甲承擔一半價差

參考答案:C

10[單選題]甲承包商承攬了一住宅小區房屋基礎加固工程施工,爲此向乙供應商訂購了2臺鑽孔設備,其質量保證期爲3個月。設備被送至指定地點時,甲方人員未認真驗收。受作業條件所限,這2臺設備均未開箱使用。半年後甲在其他項目中使用這2臺鑽孔設備時發現,其中1臺設備不能正常工作,爲此找到原供貨商。對此,下列選項中正確的是( )。

A.乙應無條件退換鑽孔設備B.設備生產廠家應負責維修並承擔相應費用C.乙推託不管D.乙聯繫生產廠家維修,其費用由甲承擔

參考答案:D

11[單選題]楊先生報名參加了某公司M產品的試用活動,試用期爲3個月。試用期內,使用者可以根據試用情況決定購買或者拒絕購買M產品。楊先生試用M產品3個月,始終未表示是否購買。對此,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該公司不能視其爲購買B.楊先生有權繼續試用C.該公司可以視其爲購買D.被視爲購買的楊先生應拒絕付費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

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爲購買。因此,該公司可以視楊先生爲購買。

12[單選題]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了多臺成套電子裝置採購合同。爲按期投產,雙方約定分批交貨。乙未能如期交付K06電子裝置,致使其後各批交付的電子裝置不能如期安裝、投產。對此,甲公司( )。

A.可以解除K06和其後各批電子裝置的採購合同B.只能解除K06電子裝置的採購合同C.只能繼續履行合同D.解除採購合同應獲得乙的同意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

對於出賣人分批交付標的物的,出賣人對其中一批標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約定,致使其後其他各批標的物的交付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就該批以及其後其他各批標的物解除。

13[單選題]某開發商將一項目的策劃任務委託給乙公司。由於乙對此類項目策劃工作經驗不足,便以自己的名義與丙簽訂了協議。丙按其要求完成了策劃任務,後因開發商拒付酬金,導致乙無法向丙支付酬金。對此,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 )。

A.丙無權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B.丙可以要求乙履行合同C.乙可以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D.乙應向丙披露委託人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

在委託合同中,受託人因委託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不履行義務,受託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託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託人或者委託人作爲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本題中,乙應向丙披露委託人甲,丙可以向甲或者乙主張其權利。

14[單選題]樑某陷入經商困境時,李某借給樑某60萬元以助其渡過難關。雙方約定了還款期限,但未約定借款利息。借款期滿後梁某並未將60萬元還給李某。李認爲除了應歸還本金外還應償還借款期間和逾期的利息,而樑則不以爲然。李就此事向法院起訴。對此,下列選項中錯誤的說法是( )。

A.法院對償還借款期限內利息的主張不予支持B.法院對償還借款期限內利息的主張予以支持C.借款合同可以是無償合同D.法院對償還逾期利息的主張予以支持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

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償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無償合同(無息借款)。《合同法》第211條第1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爲不支付利息。”另外,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3條規定:“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應予以准許。因此,本題應選B才符合上述規定。”

15[單選題]李某向王某借款10萬元,約定3年一次還本付息,年利率爲5%。李某提前1年將10萬元歸還王某,按照約定應支付利息( )。

A.0.5萬元B.1.0萬元C.1.5萬元D.1.6萬元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

對於借款人提前還款的,一般應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本題實際借款期間爲2年,每年利息0.5萬元,因而2年利息爲1萬元。

16[單選題]王某經營了一家金屬加工廠,因其流動資金短缺便以個人名義向趙某借款50萬元。雙方約定分2次借款,第一筆借款20萬元,間隔1個月再借款30萬元,兩筆借款還款期限均爲2個月,雙方未明確借款利息。趙某向王某借出20萬元後,並未按照約定時間再借給王某30萬元,使王某因材料採購資金不足而蒙受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在20萬元借款期滿後,王某未向趙某償還這筆借款。雙方多次協商未果,3個月後彼此將對方訴至法庭。王某要求趙某賠償其相應的經濟損失,趙某要求王某償還20萬元借款及利息。對此,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是( )。

A.王某無義務支付20萬元借款期內利息B.30萬元借款約定不成立C.王某應償付20萬元逾期還款利息D.趙某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因此,本題30萬元借款約定並不成立,趙某無需承擔違約責任。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爲不支付利息;對於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後,借款人仍不償還的,出借人有權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因此,本題王某對20萬元借款期內的利息沒有支付義務,但趙某可以要求王某償付逾期還款的利息。

17[單選題]甲向乙借款20萬元,借期1年,月利率3%。到了還款期限,甲歸還乙21.2萬元,利息按照央行同類貸款利率記取(月利率0.5%),比約定利息減少了6.0萬元。乙就此事向法院起訴。法院予以保護的利息最高金額爲( )。

A.1.2萬元B.4.0萬元C.4.8萬元D.7.2萬元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因此,法院予以保護的利息最高金額爲:20×4×0.5%×12=4.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