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管理》重要考點: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由於當事人缺乏締約能力、財產處分能力或代理人的代理資格和代理權限存在缺陷所造成的,是造價工程師的考試內容,小編整理了其相關資料,一起來複習下吧:

《造價管理》重要考點: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是指10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由此可見,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並非一律無效,在以下幾種情形下訂立的合同是有效的:①經過其法定代理人追認的合同,即爲有效合同;②純獲利益的合同,即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等只需獲得利益而不需其承擔任何義務的合同,不必經其法定代理人追認,即爲有效合同;③與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其法定代理人追認,即爲有效合同。

與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合同的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根據我國《合同法》,與限制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屬於()。

A.有效合同

B.無效合同

C.可撤銷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根據我國《合同法》,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

A.無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B.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訂立的合同

C.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

D.因發生不可抗力導致其無法履行的合同

E.被代理人予以追認的無代理權人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

答案:ABC

2.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

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主要包括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限範圍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的合同。

(1)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的情形。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爲人承擔責任。

與無權代理人簽訂合同的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爲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是否對被代理人發生法律效力,取決於被代理人的態度。與無權代理人簽訂合同的相對人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時,被代理人未作表示或表示拒絕的,視爲拒絕追認,該合同不生效。被代理人表示予以追認的.,該合同對被代理人發生法律效力。在催告開始至被代理人追認之前,該合同對於被代理人的法律效力處於待定狀態。

(2)無權代理人代訂的合同對被代理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爲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爲有效。這是《合同法》針對表見代理情形所作出的規定。所謂表見代理,是善意相對人通過被代理人的行爲足以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情形。

(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爲有效。但是,如果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自己訂立合同時超越其代表(代理)權限,仍然訂立合同的,該合同將不具有法律效力。

(4)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合同的效力。在現實經濟活動中,通過合同處分財產(如贈與、轉讓、抵押、留置等)是常見的財產處分方式。當事人對財產享有處分權是通過合同處分財產的必要條件。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一般爲無效合同。但是,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練習:在實施委託代理行爲的過程中,因委託書授權不明而引發民事責任的法律後果是()。

A.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被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B.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C.代理人獨立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

D.被代理人獨立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