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考點:設計變更

引導語:設計變更是指設計單位依據建設單位要求調整,或對原設計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優化。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17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考點:設計變更,歡迎參考!

2017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考點:設計變更

  設計變更

①對生產工藝流程的調整;

②對平面佈置、豎面佈置、局部使用功能的調整;

③對配套工程系統的工藝調整、使用功能調整;

④對區域內基準控制點、基準標高和基準線的調整;

⑤對設備、材料、部件的性能、規格和數量的調整;

⑥因執行基準日期之後新頒佈的法律、標準、規範引起的變更;

⑦其他超出合同約定的設計事項;

⑧上述變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採購變更

①承包人已按合同約定的程序,與相關供貨商簽訂採購合同或已開始加工製造、供貨、運輸等,發包人通知承包人選擇另一家供貨商;

②因執行基準日期之後新頒佈的法律、標準、規範引起的變更;

③發包人要求改變檢查、檢驗、檢測、試驗的地點和增加的`附加試驗;

④發包人要求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竣工後試驗物資的採購數量;

⑤上述變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施工變更

①因設計變更,造成施工方法改變、設備、材料、部件和工程量的增減;

②發包人要求增加的附加試驗、改變試驗地點;

③在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之外,新增加的施工障礙處理;

④發包人對竣工試驗經驗收或視爲驗收合格的項目,通知重新進行竣工試驗;

⑤因執行基準日期之後新頒佈的法律、標準、規範引起的變更;

⑥上述變更所需的附加工作。

  變更程序

1)發包人以書面形式發變更通知

2)承包人接到發包人的變更通知後,有義務在10日內向發包人提交書面建議報告。

3)發包人的審查和批准。10日內對此項建議給予審查。承包人在等待發包人回覆的時間內,不能停止或延誤任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