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程大學2017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0號)的'文件精神和具體要求,學校決定2017年繼續開展保送生招生工作並制定此簡章。

哈爾濱工程大學2017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

經教育部認定具有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品行端正、身體健康、綜合素質良好,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

(一)高中階段被遴選爲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

(二)高中階段被評爲省級優秀學生的高中畢業生;

(三)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的優秀英語文科學生(不分文理省份均可);

(四)符合保送要求的退役運動員。

  二、申請程序

(一)網上報名

截止時間: 3月10日

申請考生登錄“哈爾濱工程大學本科招生網”(以下簡稱“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二)提交材料

截止時間:2017年3月10日前(以寄出郵戳日期爲準)

完成網上報名考生,將以下材料以快遞方式寄送至哈爾濱市南崗區南通大街145號哈爾濱工程大學主樓513室招生辦公室,快遞封面標明“申請保送”:

1.《哈爾濱工程大學保送生申請表》(由報名系統自動生成);

2.符合保送條件的獲獎證書及相關證明複印件;

3.中學開具的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檔案複印件。

所有報名材料均須經中學蓋章,恕不退還。

  三、選拔程序

(一)資格審查

學校對報名考生的材料進行審查,確定初審合格名單,並於2017年3月15日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佈,考生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並確認。

(二)學校測試

1.測試時間: 3月20日

2.測試地點:另行通知

3.測試方式:面試

  四、確定錄取

1.測試合格的非外語類保送生可在我校2017年招生專業中按照相應科類任選專業,外語類保送生只能選報英語(文)專業,入校後不能調整專業。

2.根據考生面試成績,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覈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及專業。2017年3月31日前將合格考生名單及擬錄取專業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佈,並通知考生所在中學,抄送生源地省級招辦備案,在教育部規定的網站進行公示。

3.合格考生大學聯考第一志願(平行志願第一順序)報考我校,考生政審、體檢合格,經教育部公示無異議後,我校予以錄取並安排在公示專業。

  五、監督機制和申訴渠道

1.學校將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報名條件、選拔程序、測試結果和錄取辦法等信息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考生本人應對報名材料真實性負責,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爲,將取消其報名資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學校成立以主管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監督小組進行全程監督並接受申訴,監督、申訴電話:0451-82519612。

  六、其他事宜

本招生簡章由哈爾濱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繫電話:0451-82519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