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學聯考八類外來人員可在廣西參加大學聯考

導讀:2017年大學聯考報名開始了,根據有關文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外省戶籍學籍遷入人員(以下簡稱外來人員)可以報名在廣西參加普通大學聯考,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大學聯考八類外來人員可在廣西參加大學聯考

  在我區完成國中和高中階段教育

外來人員在我區初中學校就讀三年(從考生國中畢業當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滿三年),取得我區國中畢業證書,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完整的學籍(從考生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當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滿三年),在我區高中學校實際就讀,參加我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畢業會考)截止年度大學聯考報名前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三年以上(含)。

  未在我區讀國中但具有我區高中學籍

外來人員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完整的學籍(從考生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當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滿三年),在我區高中學校實際就讀,參加我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畢業會考)截止年度大學聯考報名前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應屆高中畢業,在我區年度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截止之前將戶籍遷入我區,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三年以上(含)。

  歷屆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作爲社會考生報考

外來人員屬於歷屆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歷屆生)或具有同等學力人員、作爲社會考生報考的,歷屆生須提供本人的高中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同等學力人員須提供我區對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其戶籍遷入我區時間滿三年(即自遷入之日起至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當年的9月30日止,滿三年),並能提供戶籍遷入我區以來在我區學習或工作、生活的證明,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三年以上(含)。

以同等學力人員身份報考的應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之一:國中畢業後滿三年(取得國中畢業證書之日起至當年我區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截止之日,滿三年),須出具國中畢業證書原件;至我區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截止之日年滿18週歲,且經流入地縣級(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其具有高中畢業的.知識及能力,達到高中畢業的知識水平,並出具同等學力證明材料。

  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具有我區人才居住證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外來人員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具有我區有效期內的經我區地級市(含)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覈、公安部門頒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即人才居住證),具有我區高中階段學籍,並取得我區高中畢業證書。

  在我區讀完國中的中職畢業生

外來人員在我區國中學校就讀三年(從考生國中畢業當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滿三年),取得我區國中畢業證書,具有我區三年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的學籍(從考生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當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滿三年),並在我區中等職業學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三年以上(含)。

  未在我區讀國中但具有完整學籍的中職畢業生

外來人員具有我區三年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的學籍(從考生參加普通大學聯考當年的9月30日往前推算滿三年),並在我區中等職業學校接受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歷教育,在我區年度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截止之前將戶籍遷入我區,應屆中等職業教育畢業生,其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三年以上(含)。

  隨父親或母親正常工作調動遷入

外來人員隨父親或母親軍轉安置、工作調動(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工作調動)等正常遷入我區的,不受學籍、戶籍條件的限制,可在我區參加普通大學聯考。

  原戶籍在我區或戶籍遷出又遷回我區

原戶籍在我區(以出生後首次戶籍登記爲準),或出生在我區後戶籍遷出又遷回我區,大學聯考報名時戶籍在我區的人員,不受學籍限制,可在我區參加普通大學聯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