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台州會考體育考試項目及其對應要求

  一、運動技能考試項目一

2014台州會考體育考試項目及其對應要求

(一)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

場地器材:250米以上的環形跑道,考前須準確丈量。跑道上須標有明顯的起、終點線。地面要平坦、結實、不滑。

考試要求:每次考試,每人考試一次。每組考生須佩帶字跡醒目的小號碼,當每組跑完全程即召回考試學生,宣佈所跑成績。20人一組,不穿釘鞋,用站立式起跑,搶跑二次者成績作零分。

(二)游泳

場地器材:25米以上長標準游泳池一個,水質乾淨符合規定。泳道若干,標誌物、救生圈(板)、秒錶等。

考試要求:每次考試,每人考試一次,游完50米。考生須着游泳衣、褲,以不透明深色爲宜。出發姿勢一律爲水中雙手攀池壁,聽到“各就位-開始”的信號後(同時計時)出發,泳姿不限,但各自須在規定的泳道中划水行進,途中不得停頓(不得腳踩池底或手扶池壁、泳道線等)。轉身時,允許考生使用身體任何部位觸及池壁,可以水下轉身後,用腳蹬池壁,連續遊進。

  二、運動技能考試項目二

(一)擲實心球

場地器材:專用電子實心球考試儀;4米寬、20米長的平地一塊,質量2千克實心球、抹布等。

考試要求:每次考試,每人試擲三次,記錄其中最好一次的有效成績。丈量成績以球着地點後沿投擲線後沿之間的垂直距離。在投擲線後身體正對投擲方向兩腳前後或左右開立,須雙手持球在頭頂的正後上方,原地向前過頭頂擲出,球出手的同時後腳可向前邁或跳一步,但不得踩線和超線。

(二)引體向上(男生)

場地器材:高單槓(單槓高度,以考生直臂懸垂腳尖不觸地爲準),單槓下須有墊子或沙坑及相關的安全設施。

考試要求:每次考試,每人考試一次,記錄有效引體次數。考試中,裁判應明確宣報考生引體的有效累計次數。考試時,雙手正握槓,直臂懸垂,靜止後,兩臂用力引體,上拉到下頦超過橫槓上緣爲完成一次。接着回覆到開始姿勢後繼續引體,按此方式反覆進行。

(三)仰臥起坐(女生)

場地器材:體操墊子若干塊(鋪放平坦),秒錶等。

考試要求:每次考試,每人考試一次,記取一分鐘內完成的有效次數。考試時,裁判應宣報考生有效完成的累計次數。考試時,仰臥於墊上,兩腿屈膝稍分開,大小腿屈成90度,兩手指交叉緊貼於腦後。另一人壓住兩踝關節處(不得施加任何外力幫助)。起坐時,收腹擡上體前屈,以兩肘觸及或超過兩膝爲完成一次,繼續仰臥至兩肩觸墊,接着做下一次動作。

(四)跳繩

場地器材:乾淨、平整場地(籃、排球場等)。考試專用跳繩、電子跳繩考試儀等。

考試要求:每次考試,每人考試一次,以60秒鐘累計所跳的有效次數作爲成績。聽到“預備-開始!”的信號(同時開表)後,考生採用正搖雙腳跳繩,雙手從後向前搖動跳繩,每搖動一回環計爲一次。

(五)排球墊球

場地器材:3米×3米男女考試區若干處。標準比賽排球。

考試規則:在規定的`區域內將球拋起,連續正面雙手墊球並達到規定高度(球底高於考試者的雙手80公分以上),球落地即爲考試結束。每人可測2次,計最好一次成績。測試過程中如出現以下現象均只作爲調整,不計次數:採用傳球等其他方式觸球、踩線墊球、考試區外墊球、墊球高度不足等。

(六)籃球運球投籃

場地設施:籃球場半個(寬14米),離端線12米劃一條平行於中線的界線,此線與邊線的交點爲圓心,60釐米爲半徑畫弧,一處作爲運球的起、終點,另一點作爲折返點。籃球、標杆和電子計時器。

考試規則:從起點向球架運球,用行進間投籃(如投籃不中須補投中籃),接着運球到折返點繞過標杆再完成行進間投籃,投中後運球返回起點,記下時間,以秒爲單位。每人可考試兩次,記最好一次成績,考生在運球投籃過程中不得走步或二次運球,裁判發現考生出現上述情況必須鳴哨示意,考生必須從就近的標誌線或端線重新開始運球,此過程秒錶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