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2017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導讀:復旦大學2017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已經公佈,4月29日至5月13日考生可登錄復旦大學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復旦大學2017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爲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滬府發〔2014〕57號)等文件精神,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繼續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探索與上海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相銜接、基於“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方法,着力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全面發展,適合復旦大學培養的優秀學生。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綜合素質高、全面發展的學生,均可報名。

  二、招生專業和科目要求

招生專業(類)目錄和選考科目要求見附表。具體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佈爲準。醫學類專業錄取考生入學後轉專業範圍限於醫學類專業之內,具體轉專業規定可登錄復旦大學本科教學信息網和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網站,查閱《復旦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等文件。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4月29日至5月13日考生可登錄復旦大學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二)學校組織專家組,根據《復旦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等規定審覈考生報名材料。

(三)5月30日前公佈通過報名審覈的.考生名單。

(四)考生參加大學聯考並填報綜合評價批次志願。考生相應批次大學聯考志願填報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定爲準。

(五)依據大學聯考成績,按院校專業組招生計劃數的1.5倍確定入圍面試考生名單,公佈入圍面試分數線。

面試採取專家與考生多輪一對一面試模式。面試專家將在考慮性別、專業等因素的基礎上每天隨機分組,每組包含文、理、醫各領域共5名專家;考生按大學聯考平均成績組間無差異原則,每10人隨機分組;面試當日專家與考生各類通訊方式全部屏蔽;專家組與考生組臨場抽籤配對;專家與考生一對一面試,每輪面試時間15分鐘,共計75分鐘;面試結束後每位專家獨立評判打分,對每位考生排序,然後合計每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如一組實際面試考生不足10人,按線性映射折算。面試專家根據《復旦大學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使用辦法》有關規定將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爲參考材料使用。面試成績滿分折算爲300分。

面試成績=∑[(31-每位專家排名)×2]

(六)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如下10門科目成績: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科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向我校提供,考生無需提供成績單。合格科目的分數折算爲100分,不合格或無成績科目的分數折算爲0分。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滿分折算爲100分。

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10)。

(七)最終根據大學聯考成績、面試成績與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三者綜合總分高低將考生排序,由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綜合評價錄取入選名單,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覈後正式投檔錄取,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公示錄取考生名單。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必須達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線。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志願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上海市後續各批次大學聯考錄取。

綜合總分=大學聯考成績×600÷660+面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四、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通過報名審覈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公開。

(三)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全程接受復旦大學監察處監督。

監察處電話:021-6564 2601,郵箱:。

  五、諮詢及聯繫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鄲路220號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433

招生諮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傳真:021-5566 4345

電子郵箱:

復旦大學招生網:

復旦大學本科教學信息網:

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

復旦大學主頁:

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信息平臺:

  六、本簡章由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復旦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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