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大綱

導讀: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自主招生人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即208人以內,網上報名時間爲3月17日至4月2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大綱

爲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等文件精神及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把立德、樹人作爲教育的根本任務,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選拔出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華東理工大學2017年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爲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招生“陽光工程”,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與專業

我校自主招生人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即208人以內。自主招生的專業包括理工物理類、理工化學類、文商大類,具體詳見附件3(適用於除上海市和浙江省以外的考生)、附件4(適用於上海市考生)、附件5(適用於浙江省考生)。

  二、申請條件

申請對象爲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優秀理科高中畢業生(其中,上海市和浙江省不區分文理科),在高中階段表現突出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在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中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以及獲得省賽區一等獎的考生。

2. 在2016年上海市高中學生化學競賽(上海市教委組織的“化工杯競賽”)中獲一等獎的考生。

3. 在部分省級及以上單科競賽中獲獎的考生(具體獎項名稱及要求詳見附件1)。

4. 其他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考生(必須提供證明材料)。

  三、報名及材料審覈

1. 考生網上報名。

符合上述“申請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自行註冊、獲取報名號,在網上根據提示填寫相關信息、打印由系統生成的'自主招生申請表。

2. 書面材料寄送。

書面報名材料包括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請表、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主要包括獲獎證書(證明)複印件、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覆印件、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材料複印件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等均可實名提供推薦材料。

請用A4紙打印材料,並按照“申請表”、“其他材料”的順序裝訂,裝訂時請確保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和底面。請精選材料,總頁數不宜超過15頁。考生報名材料經中學蓋章確認後寄送到我校招生辦公室(建議使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所有申請者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3. 材料審覈。

我校將組織由各學科專家構成的專家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擇優確定初審合格名單,並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材料初審合格的考生名單。材料初審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考生可以通過我校“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其中,關於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大學聯考選考科目的要求詳見附件4、附件5。

  四、選拔辦法

1. 測試。我校組織的測試包括基礎文化測試和綜合面試,其中:

(1)從符合申請條件1或條件2的考生中擇優選擇部分或全部的考生直接進入綜合面試(即免去基礎文化測試)。

(2)其他考生須參加基礎文化測試。基礎文化測試爲“理化綜合測試”(涵蓋物理和化學兩個科目,各科目滿分爲75分)。根據考生的基礎文化測試成績,選拔部分考生進入綜合面試。

2. 確定自主招生入選名單。根據考生測試結果,由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直接進入綜合面試考生與參加基礎文化測試的入圍考生分開選拔:(1)直接進入綜合面試的考生,依據其綜合面試成績來確定;(2)對參加基礎文化測試的考生,綜合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和基礎文化測試成績(以百分制計)分別以40%和60%計入考生綜合總分。

3. 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予以公示。

  五、錄取優惠政策

自主招生入選考生按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願。其中,江蘇省自主招生入選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B及以上。

免筆試直接進入綜合面試併入選我校自主招生名單的考生,錄取優惠政策爲:大學聯考成績達到當地理工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線(簡稱“一本線”。其中,上海市的錄取控制線替換爲“自主招生參考控制線”;浙江省的錄取控制線替換爲“第一段分數線”;對於其他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線”按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佈的自主招生錄取控制線執行。下同),且考生體檢不受限制,我校則予以錄取。考生入選專業根據專業志願及面試成績確定。

參加基礎文化測試並進入綜合面試後入選我校自主招生名單的考生,其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公示的條件(各省份具體優惠分值的標準請詳見附件2),如果我校能滿足考生專業志願,且考生體檢不受限制,則予以錄取;如未能滿足考生專業志願,且考生不服從專業志願調劑,則予以退檔。具體專業安排如下:考生大學聯考專業志願必須屬於在自主招生入選公示的“可報考專業大類”內的專業(其中,關於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大學聯考選考科目的要求詳見附件4、附件5。)。考生應填滿所在省規定可填的專業志願數且不能重複(重複填寫的專業志願只計算前1個,後面重複的專業視爲空白)。具體按以下方式錄取:(1)入選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排名(指自主招生入選並投檔考生之間的排名,下同)在30%(含)以內的考生滿足第一專業志願;(2)排名在30%~60%(含)的考生滿足第一或第二專業志願(若第二個專業志願爲空白,則由學校統一安排專業);(3)排名在60%之後的考生由學校參考其所填報的專業志願統一安排專業。

  六、時間安排及相關說明

1. 網上報名:3月17日至4月2日。

2. 學校收取書面材料截止日期:4月5日(以收件日郵戳爲準)。

3. 材料初審結果查詢及參加我校考覈考生名單公示:4月底,考生可通過我校“網上報名及查詢”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4. 網上付費及下載准考證:4月底至5月底,初審合格的考生須在我校“網上報名及查詢”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試,確認參加基礎文化測試的考生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77元)(滬價費(2006)5號、滬財預(2002)8號)(直接進入綜合面試的考生不需繳費)、下載並打印准考證。無准考證者不得參加測試。基礎文化測試考點設在我校徐匯校區(上海市徐彙區梅隴路130號)。

5. 基礎文化測試:測試時間暫定爲6月11日(如有變化另行公告)。考生參加基礎文化測試時須出示二代身份證、准考證。有關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佈的相應信息。

6. 基礎文化測試結果查詢及綜合面試相關安排:6月19日之前(具體時間另行公告)。屆時我校在本科招生網上公告具體安排,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綜合面試地點設在我校徐匯校區(上海市徐彙區梅隴路130號)。

7. 綜合面試後結果查詢:6月22日之前(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七、組織機構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受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由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監督。

  八、聯繫方式(含報名材料郵寄地址)

徐匯校區地址:上海市徐彙區梅隴路130號研究生樓十四層,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00237)

諮詢電話:021-64252763 傳真:021-64253762

電子郵件:本科招生網:

  九、監督機制及違規處理

1. 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的要求,認真貫徹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加強招生錄取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輿論監督。在招生過程中加強材料初審和測試安排的管理,做到至少有三名初審專家隨機審覈考生材料,面試專家的分組、考生的面試地點由現場抽籤決定。自主招生過程中將遵循以下原則:招生簡章公開、選拔方法公平、專家組成隨機、全程錄像監控、錄取結果公示,嚴防相關人員權力尋租。

2. 在我校自主招生過程中,考生所在中學(單位)或原畢業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須對實名提供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在推薦考生過程中出現虛報或僞造、編造有關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爲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該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下一年度的推薦資格,並視情節輕重向教育主管部門提交具體情況,依據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若考生存在申請材料不實、考試作弊等行爲的,一經查實,取消該生自主招生考覈成績及入選資格,並視情節輕重向其所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具體情況;已經被我校錄取或取得學籍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 校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參與自主招生實施的全過程。監督電話:021-64252688。

  十、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7年3月